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
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督察工作组反映。
联系人:傅昕哲,联系电话:0574-89075551
附件: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序号 |
被拖欠单位 名称 |
拖欠单位 名称 |
拖欠单位 性质 |
合同(项目)名称 |
拖欠总额 (万元) |
逾期未支付 原因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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