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将拟转任到鄞州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的严超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8月19日起至8月23日止。单位监督电话:0574-65796801。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调出机关 |
调入机关 |
严超杰 |
男 |
1992.12 |
大学 |
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
鄞州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
中共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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