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 冲、余小伟两位同志任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免时间自2025年4月24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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