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学历及 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檀小燕 |
女 |
1987.11 |
宁波大学公共管理专业 |
研究生 硕士 |
新桥镇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13.12公开招聘 |
象山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
专技十级 |
2021.08 |
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管理九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 11月25日起至12月1日止。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人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2268, 联系人:李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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