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甬农发〔2025〕70号)、江北区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北区农〔2025〕31号(四部门合发)文件精神,经各种植户申请,村级公示上报,街道(镇)、区级汇总审核,现将2025年江北区早稻、再生稻、单季晚稻、连作晚稻规模种植面积的公示规模种植补贴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五天(自12月8日至 12月12日止),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向江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反映。联系电话:0574-87350331 周老师。
附件:2025年江北区早稻、再生稻、单季晚稻、连作晚稻规模种植面积公示表.pdf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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