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5年11月7日)规定的程序,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本次软件技术专业教师和思政理论课教师两个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及考试阶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考试事宜将于考试前3-5天另行报名邮箱通知):
岗位 |
资格复审 |
专业技能测试(预计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
试讲(预计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
软件技术专业教师 |
12月19日上午 |
12月19日上午 |
12月19日中午及下午 |
思政理论课教师 |
12月19日上午 |
12月19日上午 |
12月19日中午及下午 |
二、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所有岗位必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1.报名表(有照片),填写信息务必与提供的佐证材料信息一致,承诺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11月7日前取得),同时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的国家教育部2025年11月7日前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所有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
岗位 |
附加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软件技术专业教师 |
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体现缴费单位以及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 |
思政理论课教师 |
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现政治面貌及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
通过资格初审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通过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招聘全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2、关于后续资格复审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宜将于考试前3-5天另行报名邮箱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联系方式
所有报名考生若有疑问,请于12月15日—12月17日电话咨询。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6329804。
联系地址: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博思楼305人事处,宁波市风华路4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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