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员工公告
一、单位简介
宁波大榭开发区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6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大榭开发区海滨花园物业楼B座。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房屋拆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招聘岗位
专职会计1人(劳务派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财务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失信记录。
(5)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2.专业要求:
会计等财务类相关专业。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5.12.18-2025.12.24
2.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
( 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应聘岗位” )
发送至指定邮箱: 1715885850@qq.com 。
(2)如因应聘人手机号码漏填、错填、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结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咨询电话:0574-86765429 孙老师
3.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邮箱或现场递交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如有);其他可证明工作经历或业绩的材料。
(2)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信息不实、材料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公司人事通过邮箱或短信发送面试通知。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
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入面试测评环节,择优录取,具体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岗位匹配度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初试)时,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以便现场审验。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初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布进入面试(复试)人员名单。
(5)以面试(复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择优录取。
5.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薪资面议。
3.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站公告均聚合自权威官方渠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发布平台、国资委及其下属国企、央企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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