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9月12日)规定的程序,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下列1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招聘 单位 |
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备注 |
市社会福利院 |
教师1 |
张维 |
女 |
199209 |
特殊教育 |
研究生/硕士 |
2017年8月至今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担任教师;本科为特殊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或机关纪委反映。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9184252,联系人:高老师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4-891894250,联系人:卜老师
3.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内容具体。
宁波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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