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马羽 |
女 |
1988.03 |
延边大学 药学专业 |
大学/ 医学学士 |
主管药师2021.04 |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2023.11 公开招聘 |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 |
专技十级 |
2024.12 |
宁波市中医院 |
专技十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2月24日至12月30日止。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3887,联系人:阮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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