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公告》(2025年10月30日)、《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2025年12月25日)的有关规定,我校于2026年1月4日上午对入围后续测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复审,口腔医学系教师岗位、辅导员1岗位、综合档案管理岗位各有1名考生放弃资格审查。现根据公告中“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试讲、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要求,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1.口腔医学系教师岗位:王辉
2.辅导员1岗位:竺玲
3.综合档案管理岗位:张笑晗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从即日起至1月6日上午11:00,地点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大楼11层北楼1140室。
特此公告。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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