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江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九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06 09:12:00
来源: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8日至6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7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2025年8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原文传达学习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8月27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又陆续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党支部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思想动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小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三级整改责任体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对接,及时汇报整改进展,主动争取指导支持。加强跟踪督导,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完善规章制度并加强衔接配套,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4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五个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做好“十四五”总结工作和“十五五”编制工作,根据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十五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定《江北区退役军人工作“十五五”思路(草案)》,从探索退役军人思政教育新模式、迭代升级服务保障体系、创新安置就业新举措、落实落细抚恤优待政策、增强军地协同合作5个方面发力,切实贯彻退役军人服务“五好”要求。

(二)2025年8月起,对辖区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底数进行全面摸排,逐个检查省优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优抚对象的档案材料并补充完善。

(三)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动态摸排精准掌握退役军人就业需求,靠前开发就业岗位。组织就业困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精准对接会3场,开发67个就业岗位,初步达成就业意向59人,最终实现就业10人。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民生实事项目,对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进行点对点帮扶,为78人推荐岗位3次以上,通过帮扶实现就业71人。

(四)完善街(镇)退役军人工作清单,通过部门协同,按月动态更新数据信息,发放定期抚恤和低保低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严格审核生活困难退役军人恩惠基金救助申请。

二、关于“部分上级文件精神贯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学习包括《烈士褒扬条例》《烈士评定工作办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并开展研讨和交流。

(二)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和退役军人工作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拟定贯彻落实意见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后,提交书记审核同意,同时做好记录。

(三)完善会议制度,印发《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议、支部会议、局务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参会范围等要求。

三、关于“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锚定省市区改革重点,积极谋划申报创新试点项目,巡察以来,按计划推进退役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移交安置工作闭环管理、崇军养老优待服务等3个市区联动改革创新项目高效实施。在宁波工程学院建立高校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北高教园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求职突围营”系列活动,搭起起退役大学生士兵搭建与军创企业、金融机构的交流平台,送岗位进高校,约5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交流、招聘等活动;100%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对转业军官、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及用人单位进行回访,共同探索移交安置闭环管理工作,形成专题报告,在调研时得到省厅充分肯定;制定《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养老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推出“三优先两优惠五优质”优待服务,与宁波市第九医院共建区级“优抚医院”,崇军养老优待服务得到市局充分肯定。区长代表江北区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暨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就双拥工作先进做法进行交流发言。

(二)不断深化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融合建站、延伸建站工作,扩展服务深度广度,启动宁波工程学院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工程,完成西管社区、日湖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改造升级工作,在维拉小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造宁波市首家“老兵音乐厅”,实现基层站点从日常服务向精神关怀迭代。甬江街道西管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获评浙江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

(三)在三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推行服务内容清单化工作,对涉及退役军人的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退役军人工作服务清单》,规范思想政治引领、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和其他六类服务事项,通过退役军人工作例会,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全区退役军人工作服务能力。

(四)明确干部窗口轮值制,科级及科以下干部轮流到窗口值班接待,完善窗口工作登记要求,继续落实局领导基层约访、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借助八一等时间结点,走访部队、退役军人家庭、军创企业等110余家次,了解服务对象所需所盼问题,提供更加精准、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关于“‘五张责任清单’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政治生态建设,明确每年1月、7月党组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进行专题研究。

(二)组织班子成员对“五张责任清单”内容进行再学习,每年1月制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每半年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逐条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三)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印发新修订的《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需要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的内容及频次,规定动作落实确定专人跟踪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

五、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二)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全局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排查,新增廉政风险点2条,召开局务会议落实廉政风险点防范的责任领导和科室,层层传导压力。

(三)对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议、支部会议等召开的频次、要求、内容进行规范。进一步明确每季开展自查、定期谈心谈话工作要求,巡察集中整改期间组织理论、政策、廉政、业务学习和警示教育5次;班子成员分批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指出不足、提出要求。今后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六、关于“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2021年以来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承训机构提交自查报告和培训资料,对全部已报名参加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回访,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改正。

(二)局党组会议两次对培训问题进行专项通报、分析原因、打牢补丁,召开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会议,向目前在我区备案的7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通报问题,明确今后培训工作的要求和费用核销流程,要求承训机构保留和规范培训台账资料,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三)局党组重新梳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全流程,逐一分析和排查风险点,进一步规范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制定《江北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四)加强培训工作全流程监管,培训前告知退役士兵和培训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培训中对承训机构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培训完成后逐个向退役士兵核实培训时长、培训质量和生活补贴发放情况。每年对技能培训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自查自纠。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与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部门沟通,主动咨询和沟通专业问题,邀请专业人员或自查等方式每年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每年初对上年度账目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二)印发修订的《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财务人员应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建立会计账簿,规范设置科目,准确填制凭证,完整登记账簿,及时编制报表,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科学规范、账目清晰。”

(三)通过内部挖潜、岗位调整,由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岗位,完成财务岗位人员会计信息采集和属地关系转接,参加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八、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与第三方档案整理单位共同对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的档案进行整理,及时对工程变更审批、计量签证等签字、落款不齐等问题进行改正。

(二)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学习工程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针对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从各自分工出发分析、查找原因,提出今后工作建议,提高对重大工程管理工作的认识。

(三)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原《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废止,明确工程项目申请、项目发包及管理、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结算等环节要求和责任,对工程施工项目按金额估算实行分级管理制,对重大工程坚持“一事一议”,从决策、实施、监督三个环节入手加强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全流程监管,坚持招标采购、工程变更、资金支付、验收评价等各重要环节集体决策。

九、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党组会议对党建工作责任进行专题研究,回顾半年度工作,同时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将从立根铸魂、主体责任、能力提升、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加以提升。

(二)明确每年2月、7月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责任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和记录。

(三)加强党建品牌建设力度,坚持打造“甬尚老兵・北岸情深”和“崇军江北”党建品牌,将机关党建与退役军人思政工作有机融合,局党支部联合业务科室举办“功臣讲堂”6次,挖掘收集优秀典型、创新做法48篇。

十、关于“少数干部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全局干部配发《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单行本,组织作风建设专题学习研讨2次,组织警示教育1次。

(二)锚住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局务会议开展“干部讲业务”活动,整改期间组织全局干部优抚政策讲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等培训3次,同时对3项市区联动改革创新项目、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交流晾晒、点评,提升干部争先进位意识。

(三)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对全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执行政策情况、经费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班子领导定期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谈心谈话。

十一、关于“干部选配缺乏前瞻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对全局干部队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明确近三年选人用人计划和方向。

(二)加强与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计划通过选调、交流等方式提高年轻干部比例,优化干部年龄、学历结构。

(三)明确自2025年起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干部队伍情况剖析研究,明确干部选用和培养方向,为高质量开展工作提供前瞻引导。

十二、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5年5月起对重点优抚对象补助、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人员老年生活补助等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关注多发、少发、重发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组织区、街(镇)两级退役军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报巡察相关问题,明确借助省优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每月街(镇)初审、区级复审的工作机制,每月对上月已故人员发放情况进行校核,杜绝已故人员继续领取补助情况再发生。

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提升巡察整改实效,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持续走深走实。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提升工作质效。适时组织“回头看”,定期对重点领域工作进行监督督导,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重点围绕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论述等领域,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作风转变。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地见效。注重总结提炼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整体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582820;电子邮箱qtyjrswj@nbjb.gov.cn。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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