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象山爵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化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水质化验监测工作人员1名,招聘计划详见《象山爵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在线报名,请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1146580550@qq.com。
四、初审
应聘初审合格者,凭电话短信通知携带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前往象山县爵溪街道石城路1号(象山爵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楼办公室)办理面试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574-65605824。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面试)。
四、考试(面试)
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本公司审核后,在象山人才网官微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未达到招聘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人才网官微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65605824,监督电话:0574-65601652(爵溪街道纪检委)
(四)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象山爵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象山爵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象山爵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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