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象山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党组关于叶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9 00:00:00

各科室、进驻单位、分中心: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县委组〔2023〕58号)和《县营商环境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象营商党〔2025〕10号)文件精神,通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程序,经办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选任:

叶  锋同志为改革推进科科长;

史喜乐同志为综合科科长;

林  烜同志为改革研究科科长;

张奕莹同志为营商环境指导科科长;

戴雪莹同志为政务服务促进科科长;

徐敏霞同志为法规与效能科科长;

章月霞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杏丹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王忠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明同志为象山新时代改革研究院院长;

孔  良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科科长;

陈  玲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科长;

顾宏光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服务科科长;

周  梦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协调联络科科长;

沈  怡同志为象山新时代改革研究院副院长;

蒋亦翔同志为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正股级)。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办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本次中层干部聘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原中层干部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象山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党组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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