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发改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要求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
二、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3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办法:下载附件《宁波市江北区发改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gj@nbjb.gov.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发改招聘报名”,应聘者须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3名及以上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3名,延长该岗位报名时间(具体以延长报名时间的公告为准)。若延长报名时间后,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仍不足3名,本次招聘取消。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如有相应职称、发表的作品或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报送。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七)公示
经局党组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用手续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备注:录用人员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江北区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环节放弃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可以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递补,递补比例不超过1:5。
4、同一年度内,本单位如继续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可以在本次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574-89184661;楼老师0574-89184658,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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