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宁波市政府授权,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集团主体获AAA信用评级。集团配合市国资委完善监管体制和转变监管方式,重点投资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深度融合,为宁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员工1人。
一、招聘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4、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纪检监察室纪检岗 (高级主管及以下) |
1 |
1、3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研究分析能力; 3、符合下列任职经历之一: ①具有3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经历,现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参与过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者优先; ②具有3年以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经历,或在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外部审计、内控评价、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经历,熟悉财务审计、工程审计、内控评价者优先; 4、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审计准则、党纪条规及国企经营管理,具备CPA(注册会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审计师、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 5、具备独立带队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调查取证、问题发现与逻辑分析能力,熟悉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业务流程者优先; 6、具备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能独立起草重要公文文稿,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及跨部门协作能力,能适应出差及监督检查工作压力。 |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无不良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要求;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6年4月30日(含);
4、本科及最高学历均毕业于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国外US/QS世界排名前50位大学优先;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6日。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统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招考报名】一栏中“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仅报名阶段显示开放)。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020959
网络报名咨询人:丁老师
受理时间: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者简历,择优确定参加初试人选,并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入围初试人员,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在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复审与初试
1、初试当天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清单另行通知),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初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包含笔试、面谈。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为通过性测试,不计入初试、复试得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未达前15名的淘汰;参加笔试人数不满15人的,淘汰笔试成绩最末1名。
(2)通过笔试人员根据其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5倍比例筛选入围复试人选,面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确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四)复试
复试为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复试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确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空缺或核减指标。
(五)体检、考察
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考察(背景调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者,视情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人:余老师、徐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4-89281825、0574-89281827
受理时间:9:00-11:00,14:3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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