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 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谈、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 招聘岗位 |
招聘 指标 |
学历要求 |
招聘范围 |
所学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 执法辅助岗 (非警务警情)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户籍 , 1982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有调解工作经验优先;需 三班倒,建议男性 。 |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 2 6年5 月 25 日 -- 20 2 6年5 月 29 日 ( 上午 8 : 30 -11 : 30,下午 14:00 - 17:00 )。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鄞州区诚信路668号潘火街道办事处 509 办公室,咨询电话 :0574-88343205,联系人: 沈老师 。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填写完整并加贴一寸照片 的 报名表 (见附件) 、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 、资格证书 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 现场 资格审核 。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 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 面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 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 在鄞州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网址: http://www.nbyz.gov.cn/。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 递补
招聘各环节中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视情递补。
本单位其他岗位聘用人员不足时,本年度内可从面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视情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备案。
五、有关说明
1. 年龄按报名第一日前的时间算; 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574- 83088565 。
宁波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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