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镇海区 委政法委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编外工作人员 1 名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信息宣传党建会务辅助岗。岗位职责:辅助完成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宣传工作、会务保障工作。
二 、岗位要求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4. 年龄要求在 3 5 周岁及以下( 19 91 年 6 月 1 日以后出生);
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6.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含中共预备党员) , 有党务、宣传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7 .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 具有较好的沟通和学习能力 ;
8. 户籍不限。
三 、招聘程序
采用公开招考方式,包括 网上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公示、 录用等环节。
1 . 报名
报名时间: 202 6 年 6 月 1 日至 202 6 年 6 月 10 日
报名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 户籍 证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为研究生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本科和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填写报名表 (见附件) 。
报名 方式 : 网上报名。 有意者请将报名 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 到 fengwuchaoge@ qq.com 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 “ 辅助工作人员 + 姓名 ” 。
联系 方式: 张老师, 89287413 (上午 8 : 30—11 : 30 ;下午 2 : 00—5 : 30 )
2 . 资格审查及考试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 初审 ,审查通过的,将电话通知 笔试。笔试当天, 考生需携带 报名 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报名比例符合 1 : 3 方可开考。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 1 : 5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 40% 、面试成绩占 60% 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 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 , 从高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 1:1 的 比例确定体检 对象 (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 由考生 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 体检不合格 ( 或放弃 ) 的,考察不合格 ( 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 ) 的,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4 . 公示
区委 政法委 根据审查、综合成绩、体检 、 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聘用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 3 个月 。
5 . 人员储备库
本次报考中入围面试但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后备储备库。 当 用工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库中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自录用公示日起有效期为 6 个月。
四 、其他相关事宜
1 . 报名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 本年度应届毕业生需于 7 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 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拟录用 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
4. 本次招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 政法委 拥有对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 政法委
2026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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