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及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公布
根据《2026年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6年3月16日发布)规定,不足70分者淘汰。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试讲环节。现将笔试成绩及入围试讲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5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党校(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河头村龙都北路168号)1号楼4楼1-417办公室。
2、资格复审所需携带的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1)国内高校毕业人员
①《2026年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④在读的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⑤主要荣誉证明、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
①《2026年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读的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或就读证明;
⑤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
⑥主要荣誉证明、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⑦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试讲。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试讲通知》。
4、入围试讲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试讲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试讲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联系电话:0574-86277697。
附件:2026年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成绩及入围试讲人员名单.xls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党校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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