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31 14:09:0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3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6年6月10日,我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进展情况报告。2026年6月11日,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分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反馈意见及要求,通报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班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牵头领办7个重难点问题,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20项整改任务,建立“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工作机制,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全过程跟踪督办,实行定期调度、动态更新、对账销号,以严督实导倒逼整改任务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巡察反馈问题20个,目前已经完成整改17个、正在整改3个、尚未整改0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10名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处置,其中1名工作人员由区纪委立案调查;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5人。建立完善制度20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到位

1.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扎实开展集中补学。组织班子成员于4月、5月、6月各开展1次集中“补课”学习,完成39项补学内容。旨在全面查漏补缺,深刻反思前期理论学习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6月5日,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7次。党组副书记坚持每月对党组学习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对照《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提示》等指导性文件,核对学习任务的落实情况。②修订完善议事规则。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将“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决议及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列为议事范围首要内容。自3月以来,严格规范“第一议题”制度执行,累计学习相关篇目15篇,研究形成贯彻落实意见15条。③深化中心组学习研讨。科学制定党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开展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根据学习内容视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已累计开展学习6次。5月28日,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上海合作组织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论坛重要贺信精神”主题,组织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深度交流研讨。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2.牵头抓总落实污染防治要求不够坚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北郊街河晴天排水问题已立行立改,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监测12次,水质均达Ⅳ类水及以上。槐树路部分排口“晴天排污”问题已立行立改,主要通过采取降液位、增设永久及临时排污泵各1座、修复渗漏点2处、修缮破裂砖墙1处、封堵整改3处等综合措施,有效遏制晴天溢流现象。点位问题整改后,对槐树路、永丰北路等下姚江5处市政排口落实第三方巡查,发现问题即时上报并分析整改,持续实施管网检测排查、疏通清淤及修复。同时采用无人机巡飞弥补人工巡查盲区,自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无人机智慧巡检165架次,发现各类问题213个,已全部跟进处置。2024年至2025年期间上级反馈的6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已全面完成排口排查并建立排查结果清单,编制排查报告,形成‘一口一策’。严格落实耕地污染管控制度,完成受污染耕地污染源防控和成效评估年度工作任务,辖区耕地土壤源头管控扎实有效。②健全生态环境重点工作通报提醒机制,紧盯市控及以上断面、三江一级支流水质波动及突出生态问题整治重点。截至目前已累计点对点下发河道水质预警32批次。通过靶向督导倒逼整改落实,1至5月辖区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三江一级支流水质达标率、优良率为100%,有效压实了部门、属地整改责任。严格执行“半年至少一次会商、动态调度、风险预警”工作机制,本年度已累计召开专项会议2次。常态化开展工作动态调度6次,精准防范各类生态环境风险。完成全区8个街道(镇)生态环境动态画像更新,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效能。③强化科技赋能,常态化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4月起,共开展7次重点区域巡查,其中工业集聚区1次、河道2次、大运河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点位1次、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问题点位2次、饮用水源保护地1次,精准发现环境问题4个。发现问题后,及时推送至对应责任单位,明确交办时限,跟踪督促责任单位限期处置,确保问题处置闭环。④严格落实全链条闭环管理要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常态化督办调度,实现问题发现、交办、督办、整改、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⑤每月梳理“12345”热线、网络平台、媒体曝光等渠道信息,各业务科室、执法队对群众反复投诉、舆情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⑥聚焦年度生态环境考核目标和重点任务攻坚,系统梳理生态环境重点工程、治理任务、督办事项共计64项,逐项核查推进进度,建立专项“滞后项目清单”。1至5月PM2.5年均浓度25.4μg/m³,同比下降11.2%;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三江一级支流水质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达100%。针对滞后项目存在的跨部门协同不畅、资金保障不足、技术支撑薄弱等瓶颈问题,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带队开展专项攻坚12次,主动对接区级职能部门、属地街道(镇)及项目实施单位,通过现场办公、专题会商等方式集中研判解决。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3.推动“整改一件事”向“治理一类事”提升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对2025年涉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件进行专题分析,形成《2025年宁波市江北区生态环境类信访工作年报》,分析研判2026年需重点关注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加强与住建部门沟通,更新新交付小区、在建工地清单各1次,共同研判噪声、异味风险源。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对油烟异味进行联合执法1次,会同庄桥街道处置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异味问题信访1次。②对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的信访件进行回头看。2023年以来,共收到省市交办的重点噪声投诉举报件9件。我局根据噪声扰民的地域、时段和类型,及时处置或交办区级相关部门,逐项建立整改台账,统筹推进现场整治与长效管理。③举一反三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将信访件处置“回头看”纳入排查整治内容,要求5月底前立行立改问题完成整改,需工程配套或长期坚持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并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市美丽办统一要求,将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延续至年底。④纵深推进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专项整治。已完成全区家具制造企业摸底调查,同步梳理涉气工序及污染治理设施等基础信息,并制定了《江北区家具制造行业深化整治行动计划》。下一步将分两个阶段接续推进:自查整改阶段(至2026年10月底前),督促各企业对照整治方案逐项自查,重点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生产流程优化和环境管理完善,确保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评估验收阶段(至2026年12月底前),分局牵头逐企开展现场核查验收,全面总结整治成效与存在问题,对未达标企业限期整改,推动全区家具制造行业绿色化发展。

该问题整改计划于2026年12月30日完成。

4.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持续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开展常态化监管。②举一反三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2026年5月底前,完成历轮央督、省督交办信访件和2025年重点重复信访件“回头看”。③4月份,牵头部署深化江北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18”专项查改行动,重申各级各部门加强对1个系统专题、1个重点区域、8个重点专题回头看和举一反三排查。

该问题整改计划于2026年12月30日完成。

(二)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责任还有欠缺

5.重点行业重点区块监管还有缺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与区住建局、孔浦及甬江街道沟通,加强重点区域现场管控。②针对央督期间信访反映的原宝成电镀地块污染问题,我局第一时间责令地块业主单位宁波市庄利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停止现场改建施工,经区政府同意划定专属隔离区域、布设警示管控标识;同时严格督促企业开展地块土壤污染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等工作,并顺利通过市局评审认定。该央督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到位,顺利完成销号,地块环境风险得到全面有效管控。③深入推进“三大减排”。1至5月,新增中小微涉气企业纳入活性炭全流程监管共计25家,完成VOCs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提升5个,推动低VOC原辅材料源头替代2家,完成锅(窑)炉深度治理1台。结合涉气企业核查和活性炭专项执法检查,已完成68家三大减排改造的企业“回头看”,检查中未发现低效治理设施复用现象。④针对底数掌握不清问题,整合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活性炭一件事管理平台以及省固废平台数据,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企业核查、涉气企业检查及环保管家日常巡查和入企帮扶,聚焦小微园区、村级厂房集聚区等关键区域,目前已梳理全区涉气企业670家。同时对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做好企业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变动情况核查,切实掌握企业底数和排污现状。⑤强化党组统筹,通过党组成员分片带队负责、业务科室、执法队共同参与的“局队合一”和利用无人机红外功能对水、气、固废等执行“综合飞一次”等方式,分片区进行巡查巡飞,发现问题点对点向相关街道(镇)进行提醒。今年以来,共开展“局队合一”“综合飞一次”4次,发现并通报问题5批次。⑥加强与住建部门沟通,已同步全区在建工地和新交付住宅小区信息,加强周边巡查。自5月份开始,将噪声防控、扬尘管控要求纳入夜间施工证明内容,提醒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该问题整改计划于2026年12月30日完成。

6.行政执法的质效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案件办理制度。2026年,3件立案案件均已经过“初审组初审-案审组案审-案审会集体讨论”三级审议,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2件案件均与线上“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同步出具行政处罚文书,所有案件已落实内部审批表、法制审核表等关键文书的会签后归档入库。②案件质量显著提升。建立“承办人自查+执法队预审+法制员复核”的三重复核机制,派员参加省厅案卷集中评查培训,组织开展分局案卷评查授课1次,全面提升案卷规范化水平。今年,3件行政处罚或拟处罚案件均未发生处罚决定书缺页、法定程序文书漏项、违法主体认定不准确、违法事实不清楚等情况,无案卷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问题案卷。③案件移送规范闭环。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平台移送江北公安分局案件2件,移送案件均完成闭环,所有涉刑事、行政拘留案件做到“应移尽移”。④由办公室(法规)负责核查行政处罚公示内容,并对行政处罚公示内容的模板与标准进行了统一。根据市、区司法局关于清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对21-25年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进行“回头看”,确保公开内容无缺项。同时对2026年作出的2件行政处罚公示内容进行核查,未发现缺项、漏项情况。⑤2026年6月9日,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全面梳理办案流程,提升执法队办案水平。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7.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落实区营商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从业人员“驾照式”计分管理制度,完成了第一季度江北区中介服务人员“驾照式”记分、江北区环评服务中介机构 “五星” 评定6家。②推行“宁波环境工程评估小程序”,实时更新项目推进节点、资料提交情况、审批进度等信息,确保三方信息畅通,精准掌握项目瓶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避免流程延误。1-5月份全部建设项目上“宁波环境工程评估小程序”。③已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次环评单位环评工程师技术交流培训会,提升编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与沟通协调能力。④组建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制定并印发《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专班工作方案》,成立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多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形成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服务保障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服务清单,对照年度名录逐一梳理辖区需环保审批的项目,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动态跟踪;在项目立项选址阶段即主动介入,参加前期论证,围绕功能区划、准入条件、总量控制等提供预审意见;同时实施环评审批“一对一”全程跟踪。目前已服务江北区“千项万亿”重点项目共11个。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8.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理论武装。6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分局贯彻落实意见,传达贯彻区委办《关于印发〈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五张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党组书记明确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牵头统筹巡察整改任务,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与跟踪问效,各项任务按序完成。②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聚焦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岗位履职实际,全面摸排廉政风险点,制定《2026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③从严抓好日常监督。修订完善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张清单,依托党组工作群定期发送廉政提醒。党组副书记牵头开展2次专项督查,严格审阅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履职纪实表和谈心谈话专项纪实表,确保责任落实落地。④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由党组副书记带队组织青年干部赴“清风园”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通过案例警示、廉政承诺、重温入党誓词等沉浸式教育环节,引导青年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9.廉政风险意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深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3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意识形态警示教育片,赴奉化箭岭、慈城清风园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②下好廉业“融合棋”。修订完善《局务会议制度》,将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作为首要议题,推动廉政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局务会议4次,坚持逢会必讲廉政、逢节必提风险。③构筑家庭“廉防线”。 紧盯重要节假日等关键节点,依托分局工作群常态化推送廉政风险提示。同时,将监督向“八小时外”延伸,向全体干部职工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42份,充分发挥家庭助廉作用。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10.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涉及我局管理权限的1名工作人员由区纪委立案调查。针对2名工作人员借会议出差之机旅游一事退回款项0.1518万元。②深学细悟《条例》。6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王轶芳作专题辅导授课。重点围绕违规吃喝等易发多发违纪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具体条款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党员干部精准把握纪律红线。③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设专项补充条款,严格规范差旅费支出与报销审批流程。明确要求报销时必须提供酒店住宿明细水单等完备凭证,严禁使用现金或个人账户违规代付,从源头上堵塞财务管理漏洞。④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分局干部职工公务活动“十不准”负面清单》,划定行为底线。今年3月以来,严格规范分局干部职工公务出差审批与报销流程,全面落实行前廉政提醒机制,对4人次公务出差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11.服务采购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压实各业务科室整改责任,针对5个合同履行不到位问题,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约施工,现已整改到位;针对16个项目要素缺失问题,已全面补齐相关佐证资料;针对13个合同条款不规范问题,已完善相关条款,确保合同严谨合规。②开展采购项目专项“回头看”,对2025年7月至2026年5月的29个采购项目开展全面自查,逐项核对采购程序与档案资料,确保合规无误。同时,修订完善《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后编入分局《内控管理手册》,并组织全员学习宣贯,确保制度入脑入心。③严格规范采购决策程序,明确2万元至30万元的采购项目须经局长办公会议2次审议,3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须经党组会议3次审议,今年以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9个,党组会议审议6个。办公室切实履行综合协调与审查职能,对所有新开展的采购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指导,所有经审议通过的采购合同,均须先由法规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并由法律顾问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后,方可进入签订程序。在合同签订环节,确保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合规、权责清晰。在资金支付阶段,要求所有业务科室在发起支付申请时,必须通过“浙里报”平台提交,确保流程线上留痕、可查可溯,办公室作为审核把关部门,负责对科室上传的验收单、发票等附件材料进行严格复核,确认材料齐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和方式进行资金拨付,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截至目前,已出具合同审查意见11份。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1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增设专项补充条款,严格规范差旅费支出与报销审批流程。明确要求差旅相关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并凭刷卡记录报销,报销时需提供酒店住宿明细水单等完备凭证,严禁使用现金或个人账户违规代付。6月8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与廉政教育,切实提升财务规范化水平。②依托“浙里报”平台推进财务报销数字化,1-5月共办结88笔报销业务,严格执行“经办初审、财务复核、领导审批”三级审核制度。③严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今年以来合规发放工会福利1批次,确保各项支出符合工会经费使用规定。④组织开展财务报销专项“回头看”,对2025年7月至2026年5月的235份财务报销凭证进行逐一核查,重点核对附件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暂未发现违规问题,⑤2026年6月9日,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立行立改抓实整治,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从严抓好各项规章制度落地。2026年6月9日,党组副书记对办公室四级高级主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剖析原因并做好举一反三。2026年6月9日,党组副书记对执法队1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反思剖析存在的问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2026年6月9日,党组副书记对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剖析存在的原因,全面自查自纠,严守工作规范,压实岗位职责。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13.内部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完善《食堂管理规定》,针对性增设第九至第十一条等核心条款,进一步细化食堂物资采购、验收核算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切实夯实后勤管理制度基础。②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随机抽查”监督机制。自今年3月起,严格核验食堂实物采购的数量与价格,全面落实“双人每日验收签字”制度,并坚持每月在食堂公示栏公开账目明细,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确保阳光运行。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对分局驻点的7名第三方技术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规范收取伙食费,确保应收尽收、账目清晰。④2026年6月9日,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立行立改抓实整治,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堂采购、台账、收支全流程管理。2026年6月9日,党组副书记对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剖析原因并做好举一反三。2026年6月9日,党组副书记对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深刻剖析存在的原因,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抓好相关问题整改。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1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针对性优化第三条、第九条等核心条款,进一步细化资产采购、登记、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要求。②开展清查盘点,完成半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以科室为单位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台账,做到“一科室一台账”。针对盘亏的笔记本电脑等5件设备,以及达到报废年限的28件设备,已严格按程序向区财政局申报资产报损与报废处置,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③建立健全“办公室统筹监管、各科室具体落实”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日常维护、动态管理与变动申报,办公室做好账务处理。④2026年6月9日,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立行立改抓实整治,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进一步组织开展全面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2026年6月9日,党组副书记对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剖析原因并做好举一反三。2026年6月9日,党组副书记对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深刻剖析存在的原因,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抓好相关问题整改。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15.争先进位意识还不够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深化排查整治与污染防治。牵头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排查梳理各类问题297项,已全部交办属地及相关部门,明确整改责任、标准和时限。建立台账动态管理与常态化督办调度机制,实现“发现、交办、督办、整改、销号”全流程闭环。目前,25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剩余40项长期整改问题正稳步推进。同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市对区考核核心指标,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截至2026年5月底,全区PM2.5平均浓度降至2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微克/立方米),居全市10个区(县、市)第4位;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三江一级支流水质优良率及达标率均达100%。②强化牵头抓总。充分发挥区美丽办统筹协调作用,本年度已召开专项会议2次,常态化开展工作动态调度6次,精准防范化解各类生态环境风险。全面完成全区8个街道(镇)生态环境动态画像更新,有效凝聚部门与街道(镇)监管合力,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效能得到有效提升。③聚焦中心大局。紧扣“三优化一提升”“美丽江北建设”等重点工作,精准剖析全区基础设施建设痛点难点,形成高质量专题报告1篇并报送区委政研室。扎实推进大运河专项督察整改,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专题汇报5次,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决策支撑,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16.统筹协调能力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利用省长江经济带问题整改工作群,江北区央省督问题整改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群等浙政钉工作群,及时通报、共享问题隐患,提升问题发现能力。②强化上下联动,构建协同推进格局。主动向上对接,邀请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赴分局调研指导,全面汇报工作进展与难点堵点,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与业务支持。深化督查调度,加强与区政府督查室协同联动,将大运河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区政府督查办督查范围,累计调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进度5批次,编发工作专报5期,确保整改工作底数清、情况明。严格督导提醒,以区美丽办名义下发工作提示单、督导单8次,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属地街道(镇)整改主体责任。③坚持深入调研,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加强跨部门协作,由局党组书记带队赴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开展专题调研,深化沟通对接,凝聚部门监管合力。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慈城镇等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研3次,直奔现场查勘实情,现场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分头带队开展“入企大走访”,先后深入宁波迈巴赫工程塑料、宁波联合蓝光科技、浙江建发纸业等12家企业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详细了解企业市场经营与运行状况,倾听企业诉求,并鼓励企业通过科技改革、自主创新等手段抢占市场先机。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17.工作作风还不够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分局领导定期接访制度,自4月起,每月第二、第四个周二安排1名分局领导在信访接待室接访。结合生态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重点难点信访件实行局领导包案化解。如,针对庄桥街道富华里小区异味扰民重点信访件,由局党组成员牵头领办,会同庄桥街道与业主代表面商2次,既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又推动矛盾化解。②优化信访件闭环处置流程,接件后由执法二中队第一时间联系投诉人,精准掌握诉求详情,迅速开展点位及周边区域排查,坚持“发现即整改”,并在办理完成后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排查与处置结果,有效化解群众生态环境矛盾。1-5月,共办理生态环境信访40件,同比持平,其中噪声信访同比下降76.9%。③构建查改管闭环。建立健全涉信访问题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机制,强化与属地街道(镇)的联动配合。累计开展联合协查、协同整治10次,确保问题共治共管。④强化科技赋能。加大科技装备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力度,组织开展无人机执法装备实操培训1次,利用无人机发现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案件来源1件。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18.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全面梳理并明晰议事范围与决策权限。强化制度执行监督,由党组副书记牵头开展会议决策情况专项检查2次。经核查,未发现“三重一大”事项规避分局党组会议决策的情况,确保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②严格档案归集。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记录管理规定》及《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要素、格式与存档要求。全面开展历史档案规范化整理,2021年至2025年党组会议记录已按照要求完成归档。③强化理论武装。6月8日,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开展专题学习会,深入研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以学促干,切实提升办公室人员的业务素养和综合履职能力。④2026年6月9日,党组书记对党组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深化思想认识,狠抓问题整改,梳理程序漏洞;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严守决策程序,从严把关审核。2026年6月9日,党组副书记对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剖析原因并做好举一反三。

19.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分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机关支部的指导力度,4月1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2026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支部建设工作。②规范支部组织建设。针对上届延迟换届违规问题,我局立行立改,就延迟换届一事向区直机关工委和驻局纪检组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讨与情况说明。同时,党支部于4月10日召开支委会,对各支委进行党务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党支部任期规定、换届程序、候选人资格条件等关键知识,做到程序清、政策明。建立“支委换届预警台账”,本届支委于2027年3月27日任届期满,提前6个月启动换届提醒。③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以原服务外包人员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为反面案例,先后8次召开党员大会、警示教育会等,引导、告诫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3月支委会牵头对全局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逐一谈话,未发现其他党员存在相关突出问题,下步将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督提醒。同时,落实签到、请假等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强化党员纪律意识。严谨清查党费收缴,做到责任明、管理严、缴费足,年底向全体党员公示全年收缴情况。

该问题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的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分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拧紧整改“责任链”。严格落实台账销号制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对需年底前完成的3项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紧盯不放。重点核查措施落地情况与实际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纸面整改”。对推进缓慢、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的严肃通报问责,以严明纪律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所有问题彻底整改、见底清零。

(二)深化业务融合,筑牢舆论阵地。坚持将巡察整改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贯穿于政策制定、执法监管、项目审批等全过程。聚焦核心业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三优化一提升”行动,以铁腕执法守牢生态底线。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加大环保政策解读与正面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群众诉求与社会关切,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分局党组定期复盘总结专项检查与日常工作,针对暴露出的短板弱项和新情况新动向,深入剖析深层成因,动态完善防范措施。强化建章立制与督查问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巡察整改由“集中整改”向“常态长效”转变,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7217507。   



中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党组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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