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6年2月中上旬,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6年3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为切实把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转化为行动自觉,区司法局党组在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迅即召开党组会,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专题调度,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以最严尺度、最刚举措、最实作风逐项推动落实,确保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即行即改、聚焦问题、抓常抓细”的思路,锁定时间节点,挂图作战、限期推进,注重上下贯通、协同督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下功夫推进制度建设,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注重用好整改成果,推动其与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及司法行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全链条强化协调联络和日常监督,上下合力治顽疾、除积弊,真正实现整改事项“条条有人盯、件件有反馈”。
二、整改工作具体成效
(一)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未完善问题”问题的整改。
1.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一是已于2026年4月前组织全局各科室及司法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详细梳理了廉政风险点。二是针对性制定了各项防控措施并做好备案记录,已覆盖全局所有干部。三是已建立廉政风险动态调整机制,对2026年以来调整的干部已全部动态更新廉政风险排查表。
2.针对“‘物资出入库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本单位的出入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明确综合科统筹协调采购计划及经费,各科室及时将物资采购入库、盘点、使用等具体情况报综合科备案。二是专题开展全局内部财务制度培训,涵盖全局所有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三是全面清查整改物资管理问题,对各科室现有普法宣传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查。逐一确认品类、数量、规格及入库时间。
(二)关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还存在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
3.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建立专人收集机制,明确由专人负责按月收集、整理,形成学习议题库,确保学习内容来源准确、更新及时。二是建立议题预审与会前审核机制,由分管领导负责议题把关,未通过审核的议题不得上会。
4.针对“发挥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作用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区委常委会套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法治北仑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对照2026年度考核指标,2026年6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并审议通过《2026年度法治浙江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做好责任分解。逐条明确全区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将指标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对重点指标采取红黄预警模式。
5.针对“着眼源头治理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够深入”问题。一是持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研究部署我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落实举措,对重点任务进行分工。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双向联动,健全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三是针对全区行政争议形势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并形成月报并呈报相关部门。实质运行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预警提示。
6.针对“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法治督察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完善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制定《2026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方案(试行)》。二是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的配合。目前已配合九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对重点单位开展法治督察,提出工作建议。三是进一步发挥法治监督员队伍作用,邀请法治监督员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参加《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规定》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够到位,服务中心大局还有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
7.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对全区所有司法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入矫+监管+考核”闭环管理机制,在《社区矫正宣告书》中体现出禁止令的执行要求及违反后果等具体内容。二是从严规范社会组织走访管理。健全走访工作标准规范,明确走访频次、谈话要点及档案管理要求,坚决杜绝走访记录模板化、一次替代多次等形式主义问题。三是强化源头管控降低再犯罪风险,针对新入矫矫正对象开展入矫教育,重点加强法律法规、认罪悔罪、身份意识教育。
8.针对“推进涉企第三方辅助服务工作规范化不够有力”问题。一是依托宁波市“第三方智管”数字应用,实现全区行政执法领域第三方辅助服务事项数字化管理全覆盖。二是召开推进第三方辅助服务工作部署会,控制和减少入企频次,防止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每月对重点执法数据进行动态监测。三是组织行政执法单位梳理核对2026年度全区行政执法领域第三方辅助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北仑之窗”统一公开并动态更新。
9.针对“普法宣传创新性和精准性不足”问题。一是创新打造北仑特色“港法灵清”新媒体普法IP。开设执法监督每日一答等互动栏目,常态化开展普法。二是全省首创“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委员”组织架构,相关新闻在浙江教育报、甬派、北仑新闻等媒体刊载播出。针对外来人口,试点实施普法“开放麦”项目,搭建趣味普法场景。针对老年群体,通过律师送课、现场普法活动、权益保护快板视频等形式切实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三是全面拓宽普法覆盖面,创设全区统一的“法润十一街”普法载体,覆盖全区各街道。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责任制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0.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在大会中强调各科室要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信息传导,压实内部责任,确保敏感案件信息及时共享。二是健全会商机制,建立《北仑区司法局意识形态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明确了各科室在风险评估中的具体责任、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为突发敏感案件协同处置提供制度依据。
11.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律师行业培训内容,联合区法院召开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座谈会,组织开展辖区律师及律师自媒体平台专项排查清理行动。二是组织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订《北仑区司法局引导律师行业自媒体账号理性发声注重意识形态承诺书》,以文本形式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规范要求,强化引导与责任落实。
12.针对“落实统战工作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规范统一战线“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系统学习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等重要文件精神。二是做好制度层面责任落实,制发统一战线“两清单一任务”,明确分管统战工作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将统战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
13.针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存在不足”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制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研究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党组会讨论并审议通过《北仑区司法局202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等文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制度文件。
14.针对“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分年度未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等”问题。一是主要领导听取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深入了解分管领域及联系司法所在履职尽责、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及风险,谈心谈话记录均已规范记录存档。二是主要领导已完成了对分管领导及所有新提任干部的廉政谈话,各分管领导已完成了对所有中层干部的廉政谈话。
15.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局内干部负面案例,组织全局集中学习,进一步开展局内违反八项规定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全局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建立《区司法局群众投诉管理闭环制度》,制发《区司法局群众投诉登记表》,对窗口人员进行点对点教育提醒。
(六)关于“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不够严格”方面
16.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的谋划,2026年以来实施的采购,严格遵照政府采购要求,坚决避免超过限额未进行政府采购、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履约监管不严格等情况。二是面向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内部财务制度培训,强调政府采购制度及流程,从源头上防范违规采购行为。三是对2023年以来社区矫正领域所有服务合同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涉事项目后续签订合同未再发现同类问题。四是已核查餐费相关凭证,对确认违规的款项进行追缴。
17.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北仑区社区矫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完善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补助考评标准等内容,明确补助申报、审核、公示、拨付全流程要求。二是建立专项资金制度动态管理机制,固定节点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调整制度。
18.针对“《北仑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办法》未细化奖励标准等”问题。一是经局党组会审议出台了《宁波市北仑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办法(试行)》,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细化各项奖励标准。二是强化动态跟踪。《宁波市北仑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办法(试行)》试行一年,一年内持续发现问题、听取意见,有效调动调解员积极性,加强财政资金的利用率。
19.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固定资产部分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等问题,优选第三方开展固定资产专项审计,全面厘清资产底数,落实资产条码规范化管理要求,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面向全局业务科室对负责人及资产管理人员开展全局内部财务制度培训,明确各科室领用保管固定资产流程,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七)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方面”问题的整改
20.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完善、决策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一是新修订《北仑区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细化了决策程序。二是严格落实重要文件发文前置审核,相关文件均已严格落实党组会审议流程
(八)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21.针对“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一是严格根据党员推荐、集中多数人意见,经局党组审议,局总支部已完成换届,及时配齐配强班子成员,确保组织运行顺畅高效。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将年度党建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推动形成了党组定期研究、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常态化机制。
22.针对“主题党日参与率较低等”问题。一是党支部书记对无故缺席党员进行约谈提醒,考勤管理的刚性约束明显强化,党员参会自觉性有效提升。二是机关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全面实行支部委员双人复核制,台账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得到有力保障,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规范性显著改善。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23.针对“干部选拔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严格落实《区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
24.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及时修订《北仑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干部因私事出国(境)报批程序。二是对因私出国(境)程序不规范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增强规范意识。三是加强领用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制作规范的《领用登记簿》,每半年对出国境证件的办理及领用情况进行检查核查
三、巡察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下一步,北仑区司法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整改、拓展成果,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
(一)着眼长效抓整改,力促各项措施深扎根、见实效。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任、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进一步织密制度网格,推动形成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格局。保持整改方向不偏、劲头不减、标准不降,持续增强政治敏锐性、履职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毫不松劲地把整改后续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二)跟踪督办强推进,紧盯未改问题不松劲、见底清。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对账式销号”。坚持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所有问题清仓见底。
(三)从严正风促提升,推动管党治党再压实、再落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一贯到底。常态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强化干部的担当精神、履责本领和团队观念,守护好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