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2018级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拟录用人员公示(二)

发布时间:2026-08-24 00:00:00

发布日期:2026-08-24 16:58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818号)、《关于开展2018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的通知》(象卫发〔2018〕79号)文件精神,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2018级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经考试、体检、考察等流程,根据相应职位指标数和综合素质排名,确定了第二批拟录用人员。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24日至8月28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74-89387316(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4-89386418(象山县纪委县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803组织人事科;象山县后堂街21号县府大院内(象山县纪委县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附件: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2018级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拟录用人员名单(二).xlsx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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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简介

招聘岗位
农村社区医生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8-24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8-28 23:59:59
报名方式
电话:0574-89387316;监督电话:0574-89386418;通讯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803组织人事科;象山县后堂街21号县府大院内(象山县纪委县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