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十届区委第十轮巡察组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11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6年3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卫生健康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书记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程领导、全程把关、全程督办,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明确了全局57项具体整改举措,推动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见成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集中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建立责任领导主抓、机关科室牵头、下属单位落实的三级整改工作架构,逐项认领问题、逐级分解任务、逐层压力传导、逐个破解难题。巡察反馈问题18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11项。
一、关于“筑牢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链条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控长效机制。区疾控中心与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每月例会制度,研究解决慢病管理问题。推动上级专家定期下沉基层坐诊,并畅通医共体内双向转诊通道,有效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全面推行“多病共管”模式,针对常见病患者实现门诊弹窗提醒,落实分级诊疗。初步建成“疾控指导-医院诊疗-社区管理”三级防控网络,形成覆盖筛查、预防、治疗、管理的全流程闭环模式。②制定并实施基层疾控队伍年度轮训计划,围绕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食品卫生等重点领域开展系统培训,已组织多批次集中培训和专项督导,覆盖全部基层医疗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二、关于“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健康服务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推动“多个家庭医生”家医主题服务活动,拓展家庭医生服务平台功能,统一为全区家庭医生制作电子二维码名片和宣传海报,并利用多种渠道进行推广。截至目前,签约居民数量稳步增加,线上互动频繁,结合“世界家庭医生日”开展主题健康惠民活动,获得多家媒体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反响。②完善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业务指导细则,常态化开展季度线上基层指导,已按计划完成阶段性任务。③启动“名中医惠老医养健体服务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实施方案,已组织开展11场活动,参与医务人员88名,服务60岁以上老年人350余人次,累计服务时长1140分钟。④目前“江北区中医药文化创新中心”已试营业。
三、关于“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常态化监管违规超量开药工作机制,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明确重点和分工,推行“综合查一次+双随机”执法模式,全年拟安排4批次联合执法检查,目前已组织联合执法1批次,覆盖民营医疗机构30家次。围绕依法执业、合规经营等核心方面,建立量化评分体系,年底将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公布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②进一步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管理,开展依法执业检查65家次。聚焦诊疗规范及纠纷投诉分析,组织召开2次专项培训会议。③持续落实医保基金管理问题整治,督促医疗机构就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已发现并落实整改一批问题。市第九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异常收费实时预警审核。
四、关于“持续推进县级医院综合实力提升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已召开4次公立医疗机构运行分析会议,系统梳理各机构在运营效率、服务供给、成本管控及医保基金使用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明确改进方向,督促落实整改,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益。局党委与市第九医院党委建立每月会商机制,就人才队伍、学科建设、业务发展等情况,集体研究协调解决路径,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②对照等级医院创建评审标准,持续跟踪关键指标完成进度,推动相关专科在技术能力方面达到更高等级要求。目前,多数参评专科已基本达标,个别薄弱学科正加紧补强,整体创建工作有序推进。③支持市第九医院参与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申报,康复医学、骨外科学、心血管病学、普通外科学4个学科成功入选第五轮宁波市医学重点扶植学科建设项目。指导市第九医院推进“国家级标准化骨科诊疗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已新开展骨科新技术新项目3项,该项目的远程会诊系统已完成测试。
五、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能力一体化’建设推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2026年,市第九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计划向各院区派驻9名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常年开展服务,连续服务时长不少于半年。目前派驻工作已全面落实到位。②落实医共体内部双向转诊机制,截至5月底,转诊服务累计达1670人次,同比增长65%。
六、关于“做实做强基层医疗卫生网络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外滩街道日湖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按计划推进全区5家村级医疗机构的新(迁)改(扩)建项目,其中2家新(迁)建项目,即外滩街道日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慈城镇白米湾村卫生室已完成建设,3家改(扩)建项目,即庄桥街道马径村卫生室、慈城镇上岙村卫生室和前洋村卫生院建设中,预计6月底能完成建设。②对全区村级医疗机构服务时间进行全面排摸,全区村级医疗机构每月增加服务时间18个半天,并与相邻村级医疗机构形成有效的错时服务关系,其中前洋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从原来的2个半天增加到4个半天。③全区有3家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住院服务,开放床位133张,截至5月底,平均床位使用率达到40%以上。④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作用,形成市康复医院-宁波市第九医院-慈城镇中心卫生院三级康复医疗服务网络,累计有3名上级医院康复医师(治疗师)下沉慈城镇中心卫生院,畅通康复病上下双向转诊。
七、关于“责任传导未能到底到边”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责分工。②启动对二级以下公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巡查,对部分单位开展实地检查,重点围绕党的建设、行业作风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已现场反馈并落实整改。③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下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至少开展1次督导。目前已结合巡查对2家单位进行督导。
八、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针对违纪违法案件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目前各单位已于5月20日前完成警示教育。5月29日开展“北岸青廉说”活动,通过支部书记讲座分享、青廉导师经验交流、现场情景模拟等形式,开展青年干部廉政教育。截至目前全系统已累计开展集中教育43次,覆盖1500余人次。
九、关于“部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完成院前急救工作专题分析研究工作,对照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责任清单,细化人员、车辆、财务、考核等方面的分工。修订完善相关车辆管理和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堵塞收费管理漏洞,定期开展收费情况抽查,确保账实相符。②强化日常监管与培训考核。组织开展院前急救专题培训8场,覆盖164人次。院前平均急救反应时间9分3秒,较2025年缩短32秒;心肺复苏成功率7.41%,位居全市前列。
十、关于“服务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完成采购管理制度修订,组织下属单位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并督促各单位切实强化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核的主体责任。②联合多科室对下属单位开展专项督查,重点覆盖设备采购、维修及房屋租赁等项目,针对发现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十一、关于“零星维修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组织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政策法规解读培训,并推进集中采购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审批和方案研讨,正式启动集采工作。②通过专项督查、警示教育,已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发现问题,同时加强日常零星维修项目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十二、关于“宣传用品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制定并印发宣传物品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双签名机制,强化日常管理。②区疾控中心明确将宣传品管理纳入常态化内部稽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③对全系统2025年以来采购、领用、使用、库存的宣传物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堵塞管理漏洞。
十三、关于“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全面对标上级制式文书格式要求,重新修订统一的标准模板,经法制审核确认后下发执行。②完成不予处罚文书制作专项培训1次,选取2个典型不予处罚案例,进行详细解析。实现全体执法人员全覆盖参训。③制定印发本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通知,通过案卷评查实现量化细化、责任到人,定期参与上级案卷抽查评查,并对已发现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范围,明确了党委会会议准备、集体决策、会议纪律、决策执行等议事程序,确保应议尽议和决策事项落地见效。②对当年重点工作、重大事项进行梳理,集体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35项重点工作,根据工作进度要求,按时间节点推进完成。③修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十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年党建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推进安排;召开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细化责任分工,推动任务落实。②全程指导所属各基层党支部规范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后续将按计划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③聚焦医院党建工作重点,对下属专科医院开展专项巡查,梳理问题清单,督促逐项整改到位。同时,制定下发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指南,为基层支部规范开展相关活动提供参考。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整改方向,筑牢思想根基。将巡察整改与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实质,坚决摒弃急功近利、重显绩轻潜绩等错误倾向。局党委带头从政治高度审视整改成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健康获得感是否增强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根本标准,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树牢为民造福、求真务实的政绩导向。二是健全常态长效整改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定期掌握推进进展,持续跟踪问效,对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责任压力一贯到底、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三是深化成果运用转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的契机,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等中心工作一体推进。注重从整改实践中总结规律性认识,固化形成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激发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发展业绩提升群众健康福祉,彰显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8月28日-9月26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4-89582508。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