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

单位介绍

一、单位基础属性

  • 全称与名称性质: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该名称主要见于鄞州区政府关于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政策文本,系承担全区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拆迁人)职责的机构名称。
  •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区属征收拆迁实施类机构,与财政全额补助的征收拆迁事业单位同口径)。
  • 主管/上级:全区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管理机构为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同时挂牌鄞州区城中村改造发展服务中心、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另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按职责分工协作。
  • 名称衔接与现状:2007年《宁波市鄞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规定》、2013年《宁波市鄞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均载明“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是鄞州区实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拆迁人”,并规定房屋拆迁实施单位由区政府公布、接受其委托并签订委托协议书。目前全区房屋征收与拆迁的具体实施工作由事业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22759949494XQ,举办单位:宁波市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开办资金1482万元,有效期至2029年5月14日);2024年行政复议决定书、2026年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中,均以该服务中心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单位。
  •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642弄卓悦大厦2号楼(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与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同址办公,邮政编码315100/315192)。联系电话:0574-82816135;传真:0574-89583165;电子邮箱:zgzx@nbyz.gov.cn。

二、单位职能/主营业务

  • 作为鄞州区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对受托房屋拆迁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拆迁、补偿、安置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不得以经营为目的。
  • 按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公开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作为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拆迁实施人,实施或委托各镇(街道)拆迁办公室、长丰指挥部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具体工作,包括受理征收申请、意愿征询、入户调查及结果公示、拟订征收补偿方案或拆迁实施方案、拟定征收决定或拆迁公告、组织评估机构选定和入户评估、签订补偿协议、申请补偿决定或争议裁决、注销房屋权属等;并负责处理本单位独立承担的未处置完成的征迁历史遗留问题。
  • 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层面职责还包括:编制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征收拆迁政策的拟定与解释、方案论证(听证)与风险评估;征收拆迁资金的筹措、拨付、核算与管理;对全区镇(街道)征收拆迁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培训和考核;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构的监督等。

三、组织与规模

  • 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内设科室(据2024年度表彰通报):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资产管理科等。
  • 登记公示信息:宁波市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开办资金1482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办资金50万元、举办单位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人员编制数与在职人数未见权威公开数据。
  • 镇(街道)层面设有房屋拆迁办公室作为受托实施单位,如邱隘镇、潘火街道、东郊街道、五乡镇、云龙镇、明楼街道等拆迁办公室,由区政府公布名单并签订委托协议,承担辖区内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招考相关重点

  • 编制情况: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系其举办单位。区级事业单位的编制岗位主要通过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含面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集中招聘)进入,辅助性岗位则多以编外人员(一般管理辅助岗、特定管理辅助岗)形式招聘,报考前须辨明岗位是否含编制。
  • 常见岗位与专业:本单位业务以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政策法规和资金管理为主,相关岗位多要求法学、土木/工程管理、房地产估价与测量测绘、会计财务、中文文秘、计算机等专业;区内同类管理辅助岗公告中常见“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或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表述,具体以当年岗位表为准。
  • 薪资福利: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未公开统一薪资口径,薪酬及福利按招聘公告及区内编外/事业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公告一般不明示具体待遇。
  • 招考渠道: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招考—事业招考”栏目、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byz.gov.cn)“公告公示/人事信息”栏目;区级事业单位统一招聘报名通常经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bmxt.nbhr.org.cn),近年公告口径的考试费用为50元/科。建议同时关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分局的招聘信息。

五、优势与备考提示

  • 作为区属征收拆迁实施机构,业务直接对接城市更新、轨道交通及快速路等重大项目征迁任务,与“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等新法新规同步,政策实务经验积累较快。
  • 笔试面试常考查《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建议重点准备征收补偿程序、评估与安置方式、补助奖励标准等知识点。
  • 岗位特点:需开展入户调查、现场勘查、方案沟通与签约谈判,直面群众诉求与信访矛盾,外勤与协调强度较大;部分招聘岗位为编外性质,报考前应核对编制属性、学历专业、户籍与年龄等条件。

六、信息备注

  • 资料来源: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本(2013年《宁波市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2007年《宁波市鄞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规定》)、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机构简介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2025年)、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2026年7月)、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公告(2025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开信息(天眼查、企查查转载的国家事业单位登记信息)、2026年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 说明:“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一名主要见于区级拆迁政策文本,当前全区房屋征收拆迁的实施主体为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及其下属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报考时应以最新机构名称及岗位表为准;本条目信息以公开渠道为准,招考安排与岗位条件请以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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