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
单位介绍
一、单位基础属性
- 全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简称“海曙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文件时亦用“区生态环境分局”)。
- 单位性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派驻海曙区的行政派出机构(行政机关)。需注意:库内标注为“事业单位”,与公开信息不一致;该分局本级为行政机构,其下属的宁波市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
- 主管/上级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人、财、物及业务按市局派出机构体制管理,同时接受海曙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
- 成立时间:百度百科载为2017年2月(非官方来源,仅供参考)。
- 行政级别:未查到官方明确表述;分局局长为党组书记、局长,下属事业单位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为副处级(2022年公开信息),可作级别参照。
-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海曙区人民政府雅戈尔办公区3号楼2楼,邮政编码315010;监督/公开电话0574-87147164。历史公开地址曾为“蓝天路201号丽园尚都A2座6楼”(市局官网2024年6月页面)及“柳汀街545号”(百科旧口径),以最新公开信息为准。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8:30—11:30、13:30—17:0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单位职能/主营业务
按海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机构概况,分局承担12项主要职责:
- 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组织实施海曙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监督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及水功能区划。
- 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 监督减排目标落实,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权交易与有偿使用,负责应对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减排组织协调。
- 监督管理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监管饮用水水源地,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
- 监督管理辐射环境安全(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等)并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政策、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权限审批或审查规划、项目环评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及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与违法行为查处,配合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配合市局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财政资金管理,组织指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日常业务对外集中体现为环评审批(行政审批科)、排污许可与总量管理、污染防治与“无废城市”创建、生态环境执法与信访调处等。
三、组织与规模
- 内设科室(据海曙区政府门户网站内设机构页):办公室(法规科)、综合业务科、生态科(与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合署)、行政审批科、污染管理科(含污染管理科(二)水环境治理专班)等;科室负责人公开电话如办公室0574-89297153、综合业务科0574-89297169、生态科0574-89297168、行政审批科0574-89297159/87285320。
- 执法与基层机构:宁波市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等),以及生态环境一所、二所、三所等生态环境基层所(公开的干部任免文件中出现“分局各科室、执法中队、生态环境基层所”表述)。
- 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机构负责人雷军,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113号,电话0574-87008337,内设综合规划科、发展服务科、监测与信息科等。
- 领导配置:党组书记、局长周英君;设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及多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别分管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污染管理科、生态科及生态环境所等(2024年12月公开信息)。
- 人员规模:未查到官方公布的编制数或职工总数,此处不作估算。
四、招考相关重点
- 编制与用工形式:分局本级属市局派出行政机构,其行政编制人员招录随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宁波市职位)进行,非独立招考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纳编通常经宁波市/海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另有区内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入渠道(如2026年3月海曙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中,1名环境科学专业硕士拟交流至该中心管理九级岗位)。分局历年自行公开组织的主要是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签订聘用合同,非事业编)。
- 常见岗位与专业:编外岗位公开出现过“环境监测与信息技术岗、文书岗、执法辅助岗、一般管理辅助岗”等;学历多要求本科及以上(部分年份放宽至大专),专业方向包括计算机信息技术、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给排水工程、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部分岗位可能下派至乡镇基层环保所工作。
- 薪资福利(官方公告口径):2026年1月编外招聘公告载“岗位薪资待遇约5—7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和餐费)”;2023年公告载“年应发收入5万元左右(含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公积金)”;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薪酬按海曙区事业单位统一标准执行(未查到该单位专项公开口径)。
- 招考渠道:编外招聘公告由分局在海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机构栏目)发布,报名多要求现场提交材料;事业单位岗位见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人社局统一招聘公告;公务员职位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公示。分局行政审批科、办公室为主要对外联系窗口。
- 考试方式:编外岗位历年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百分制、成绩公示),无笔试;体检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优势与备考提示
- 该分局同时承担环评审批、排污许可、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与监测等条线业务,专业对口度高,适合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化学化工、法律、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等专业考生。
- 海曙区工业与城镇活动密集,涉及电镀、生活垃圾处理、五金塑料、汽车零部件、数码印花等行业,环评审批、清洁生产审核、危废与在线监控监管业务量较大,日常对外公示信息(环评受理/拟批准/审批决定公告、清洁生产公示等)更新频繁,可作了解业务流程的窗口。
- 近年工作重点见公开信息:大气污染防治(治气减排、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水环境综合治理(“曙有碧水”攻坚、南新塘河流域控源截污)、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排污权核定与分配、正面清单企业培育、助企惠民举措及生态环境议事厅等,面试与综合应用能力作答可结合此类实务。
- 备考知识面建议覆盖:《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浙江省、宁波市生态环境地方性规定;行测+申论(或综合应用能力)为笔试主干,事业单位岗位可能涉及生态环境专业科目。
- 编外岗位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需重点准备岗位认知、实务情景处置(信访投诉、执法配合、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等题型;注意公告中关于户籍、年龄(常见35或40周岁及以下)与下派基层的要求。
六、信息备注
- 主要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曙生态环境分局—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页(分别更新于2026年7月、2024年12月、2024年11月)、“宁波市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机构页(2025年10月)、“宁波市海曙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2026.03.20)”、分局历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2022年5月、2022年6月、2022年9月、2023年10月、2026年1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页面(2024年6月)、分局环评审批与清洁生产等公示公告(2025—2026年)、百度百科词条(2025年9月,仅供参考)。
- 时效性:以上内容检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成立时间、部分办公地址、内设科室名称等在不同来源间存在差异(分局“三定”方案调整中),报考时请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最新公告与现场公示为准。本条目不含任何推测性的人员编制数据与薪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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