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单位介绍
单位基础属性
全称:宁波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原为宁波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机构改革后职能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承接)直属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9月9日,根据宁波市人事局《关于同意宁波市节能中心等单位27人过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甬人公〔2010〕26号),该中心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主管(举办)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原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成立时间、行政级别、注册(办公)地址等:未见权威公开资料;其主管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办公地址为鄞州区和济街117号市行政中心8号楼B座。
单位职能/主营业务
据公开资料(原隶属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时期),主要职责包括:
- 负责对全市工矿企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 负责全市工业废物申报登记,建立全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档案;
- 参与处理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承担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编制,提出辖区内废物进口预审意见并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 会同监察支队对不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现场调查,提出处罚意见;
- 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承担同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考相关重点
编制性质:该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此类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一般纳入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招考,而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信息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宁波党建网等发布的招考公告及职位表为准。
常见岗位、专业要求与薪资福利:未见该单位公开的招考公告及官方薪酬口径,暂无可靠信息。
优势与备考提示
业务条线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属生态环境管理系统,与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固废数字化监管等工作密切相关,专业性较强、岗位稳定性高。
备考提示:如拟报考该条线,应重点跟踪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中宁波市生态环境系统的参公/行政执法类职位,以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因机构可能调整,须逐年核对职位表中是否仍设该单位或由承接职能的单位招录,并确认专业目录、学历学位与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
信息备注
1. 机构沿革与职能信息来源于公开百科词条(内容主要更新至2017年前后,当时隶属宁波市环境保护局),非单位官网发布,仅供参考。
2.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公开的财政信息中,单独公开单位预算的主体为局本级、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宁波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未见“宁波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单独列示;该局现行机构中设有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处,原固废中心负责人亦已任该处处长。据此,该中心是否仍单独设置、以何种形式存续,需以最新机构编制文件为准。
3. 时效性:以上信息截至2026年9月检索所得,报考前请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官网(sthjj.ningbo.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及宁波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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