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劳动仲裁院
单位介绍
一、单位基础属性
“宁波大榭开发区劳动仲裁院”是宁波大榭开发区(今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片区)对外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的机构名称,属事业单位性质、公益服务性的仲裁办案机构,受理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管理体制:原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等工作,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仲裁员管理培训、仲裁庭组织和案件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由其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服务中心承担,该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保障(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99%以上)。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管委会东大楼8楼(社会发展保障局办公楼层为东大楼7—8楼)。对外联系电话:劳动仲裁业务0574-89283141;社会发展保障局总机0574-89283128。办公时间参照机关作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时)/13:00—16:3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区域沿革:宁波大榭开发区为199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开发主体由中信集团成片开发转为宁波市政府;2021—2022年宁波市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大榭开发区并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该委同时挂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机构规格正厅级),大榭片区现为大榭街道。
二、单位职能/主营业务
- 承担大榭片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与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法定受案范围的争议。
- 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 组织仲裁庭开庭审理,送达调解、仲裁文书,承担案件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应由其研究决定的事项;接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方面的咨询与引导。
- 配合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并辅助做好劳动监察等执法辅助工作。
三、组织与规模
业务归口:大榭片区劳动仲裁工作原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归口管理,该局内设综合处、资产财务管理处、教育文体处、劳动就业处、社保医保处、卫生健康处等机构;局属事业单位包括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文教事业发展中心等,其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职能由社会发展保障服务中心承担。
该院(中心)人员编制、办案人员数量等规模数据未见权威公开披露。
四、招考相关重点
- 编制与经费:属事业单位序列,经费形式为财政保障(全额保障性质),人员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 体制调整提示: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1〕25号)精神,自2023年6月1日起,原宁波保税区、原大榭开发区的人社(社保)管理职能划入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大榭片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相应纳入北仑区人社工作体系,北仑区现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地址为北仑区中河路88号)。
- 招考渠道:未见该院单独组织公开招聘的公开记录。大榭片区(北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由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与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公告(近年分上、下半年两次开展),报名与考试安排以公告为准,公告通过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渠道发布。
- 常见岗位与专业:同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招考岗位多为仲裁办案、书记员、综合管理及财务等,专业倾向法学类、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中文及财会等,具体岗位设置与专业条件须以当年公开招聘公告的岗位表为准。
- 薪资福利:现行公开资料仅有“财政保障、按事业单位统一工资制度执行”的口径,招聘公告未公开具体薪资数字。
五、优势与备考提示
该机构业务单一、专业性强,工作内容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立案、开庭审理与文书送达为主,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浙江省、宁波市调解仲裁实务紧密相关,适合法学、劳动关系方向考生积累仲裁实务经验。
备考时需注意两点:一是机构名称与实际用工主体可能存在差异,报考前应核对公告中的单位全称、编制性质与工作地点(大榭街道与北仑中心城区相距较远,通勤条件不同);二是该片区人社职能已于2023年划转北仑区人社局,招考信息应以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公告为准,避免参照早年机构信息。笔试以外的面试环节通常关注案例分析、文书写作与法律条文运用能力。
六、信息备注
本条目信息主要来源: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社会发展保障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网站 bl.gov.cn 政务公开栏目);宁波市人社局系统公布的机构联系方式材料;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相关通告;《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1〕25号)及北仑区人社局职能划转说明;2024年宁波市劳动仲裁机构地址电话一览(第三方整理,仅作线索)。
时效说明:职能划转节点为2023年6月1日,预算类资料截至2022年度;机构联系方式与办公地址取自公开整理信息,可能与最新实际不一致,报考、办事前请以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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