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殡葬管理所

  • 性质事业单位

单位介绍

一、单位基础属性

  • 全称:宁波市镇海区殡葬管理所
  • 性质:事业单位(区民政局系统所属,具体公益一类/二类未公开)
  • 主管单位: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
  • 成立时间:未查到权威公开信息
  • 行政级别:未查到权威公开信息
  • 办公所在地:镇海区殡葬管理工作机构登记联系地址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D3座601室”(见宁波市民政局公布的《宁波市殡葬管理部门一览表》),与镇海区民政局(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D3座)同区办公;殡葬管理所单独的门牌地址未见官方公开。

二、单位职能/主营业务

依据《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市和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市和县(市)、区殡葬管理机构,受同级民政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据此,镇海区殡葬管理所作为区级殡葬管理(经办)机构,在区民政局领导和委托下,承担本辖区殡葬管理与服务相关事务,主要涉及: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推进殡葬改革与移风易俗;公墓(含公益性生态墓区)及骨灰存放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殡葬服务单位、丧葬用品市场的行业管理与监督;惠民殡葬、生态安葬等政策的落实等。

需说明:镇海区殡葬领域部分具体业务由其他单位承担。据宁波市民政局《关于核准各区惠民殡葬服务定点单位的通知》(甬民发〔2024〕100号),镇海区殡仪基本服务定点单位为“镇海区福利关怀院”,墓葬基本服务定点单位为“大同公墓生态墓区”“狮子山公墓生态墓区”。

三、组织与规模

  • 镇海区殡葬管理所的人员编制数量、内设机构等未见权威公开数据。
  • 相关背景:镇海区原自收自支经营性事业单位“宁波市镇海区大同公墓(总管理处)”已于2019年12月按照镇海区委、区政府部署转制为国有企业,2025年整合重组为“宁波镇海大同生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公益性公墓建设运营与殡仪服务;殡葬行政监管职能由区民政部门及其殡葬管理机构承担。

四、招考相关重点

  • 编制:属区民政局系统事业单位,具体编制类型(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及岗位设置未公开。
  • 常见岗位/专业方向:未见该所单独发布的招考岗位表;同类区级殡葬管理所常见岗位为社会事务、殡葬管理、文秘、财务等,专业多涉及公共管理、社会工作、中文文秘、会计等,具体以当年公告为准。
  • 薪资福利:无官方公开口径,不臆测。
  • 招考渠道:一般随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招聘等统一组织实施。建议关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gov.cn)的公告公示栏目、宁波市民政局官网招聘通知,以及镇海区民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五、优势与备考提示

  • 区级殡葬管理岗位属民政系统基层社会事务岗位,工作内容以殡葬改革推进、行业监管、公墓及惠民殡葬政策落实为主,与《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关联度高。
  • 备考可重点梳理:国家及省市殡葬管理法规要点、殡葬改革与移风易俗政策、惠民殡葬与生态安葬政策、公墓管理相关规定(如《关于镇海区公墓维护经费提取、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暂行)》)以及镇海区殡葬领域近年的转制与国企运营模式。
  • 以上仅为客观信息梳理,不构成报考建议。

六、信息备注

  • 依据来源: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gov.cn,镇海区民政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公墓维护经费管理规定等);宁波市民政局官网公布的《宁波市殡葬管理部门一览表》及惠民殡葬服务定点单位通知;《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公开人物简历(含现任镇海区民政局副局长曾联系“区殡葬管理所”及曾任殡葬管理所所长的信息)。
  • 该单位无独立官方网站,公开信息较少,上述内容为公开资料汇总,具体机构编制、地址、岗位及招聘安排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信息检索时间: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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