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征地拆迁办公室
单位介绍
单位基础属性
- 全称:宁波市江东区征地拆迁办公室。
- 性质:区属机构(库内标注为事业单位),原属宁波市江东区土地/国土资源管理体系。
- 上级/隶属:原江东区人民政府及区土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据公开资料,原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东分局领导分工中设“征地拆迁办”,由分局副局长分管,可视为该区征地拆迁事务的执行单位。
- 行政区沿革:江东区1951年11月设立,1978年复置为市辖区建制,2016年9月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6〕158号)撤销,原江东区管辖区域划归宁波市鄞州区管辖。区政府原驻地为彩虹北路58号,邮编315040。
- 公开渠道未见该单位独立的设立时间、行政级别、注册地址等登记信息。
单位职能/主营业务
- 承担原江东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补偿安置的事务性工作。
- 依据《宁波市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2000年5月15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市政府令第80号发布),宁波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及经市征地拆迁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具备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拆迁单位;市征地拆迁办公室统一分配上述三区范围内的拆迁任务。
- 相关业务涉及拆迁调查、协助申领征地拆迁许可证、公布拆迁事宜、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及组织实施拆除等环节。
组织与规模
- 公开渠道未见该单位人员编制、在职人数等规模数据。
- 从公开材料看,其业务隶属原江东区国土资源(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东分局)管理序列,属区级小型业务机构。
招考相关重点
- 因2016年江东区撤销建制,该单位作为原区属机构已不再以原名称独立运行,公开渠道未见以“宁波市江东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招考(招聘)公告。
- 原江东区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及土地管理职能,现由宁波市鄞州区相关机构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等承接(该分局职责含组织土地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和土地供应等工作)。
- 如需报考同类岗位,可关注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所属单位招考信息。
优势与备考提示
- 征拆类岗位通常要求熟悉《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及地方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法律、土木工程、土地资源管理、测绘等专业相对对口。
- 原江东区区域处宁波中心城区,拆迁与城市更新任务集中,业务实践性强;但因行政区已撤销,报考需以现鄞州区及市级自然资源系统的岗位为准。
- 本条目仅作客观信息整理,不构成报考推荐。
信息备注
-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宁波市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80号)、百度百科“江东区”“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东分局”条目、宁波市鄞州区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公开资料。
- 时效性:区划调整信息为2016年9月;机构职能表述主要反映2016年前后的公开资料,具体以现行机构编制和招考公告为准。
该单位的文章
暂无相关招考文章
宁波招考资讯群 官方
每天推送最新的招考信息
添加小助手,加入会员群。【需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