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
单位介绍
单位基础属性
全称: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性质: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鄞州区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性质)。成立时间:2017年8月23日签约成立,落户清华宁波科创园。共建/上级依托单位: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共建的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办公所在地:宁波市鄞州区清华宁波科创园(紫城路119号一带);宁波分院由鄞州中心和宁波科创园两部分组成,建筑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其中办公和孵化面积约12.7万平方米。
职能与主营业务
- 承担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引育和科技金融支撑等职能,架接清华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与宁波市的合作桥梁。
- 聚焦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健康医疗、智慧产业及网络信息等领域,在新材料、智能装备与物联网等方向建设研发中心。
- 开展招才引智、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及投融资业务;落地大数据项目、高端装备研究中心、海洋技术研究中心等。
组织与规模
宁波分院包含鄞州中心和宁波科创园两部分。据2017年成立时公开报道,宁波院区累计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20余人(其中入选宁波市“3315计划”或鄞州区“精英引领”计划16人次),累计成立实验室29家,申报专利80余项,与40多家企业达成科技合作协议,累计引进孵化高科技企业83家。宁波创新中心口径的公开数据为:累计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162人,其中外籍院士2名、国家级人才4人、省级人才6人;孵化企业12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4家、省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38家;建成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气动技术研究中心、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工业互联网研究中心、MEMS产业技术研究中心及氢能技术创新及应用联合实验室等6个研发平台。上述为公开统计口径,未见宁波分院单列的在职员工编制规模数据。
招考相关重点
- 编制情况:研究院官网公示栏曾于2020年1月发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拟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公示”,显示其岗位涉及事业编制用人。
- 常见岗位与专业:以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和孵化运营类为主。公开的宁波院区招聘示例(鄞州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创新中心)为产业发展部职员1名,要求理工类硕士、优秀本科生也可,工作内容涉及政策产业信息掌握、人才与项目引进、企业孵化服务、合同谈判与各类申报等。
- 薪资福利(官方口径):上述岗位示例年薪10—15万元;研究院层面事业编制岗位口径为“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社会招聘岗位公开口径包含人才补贴、购房补贴、企业年金、带薪年休假、节日福利、职工疗休养、人才公寓等(实习生岗位除外)。
- 招考渠道: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浙江省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为该院事业编制岗位的主要入口;宁波院区岗位亦通过高校就业平台及地方渠道发布。
优势与备考提示
该机构依托清华大学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的科技、人才资源,属省校合作体系下的新型创新载体,业务以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人才引育为主,与宁波本地制造业、数字经济产业结合较紧。备考提示:招聘多采用简历投递+资格初审+面试方式,部分事业编制岗位须按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参加笔试;专业与研究方向匹配度、成果转化及产业服务经验是主要筛选维度,学历以硕士及以上为主,具体条件以当年公告为准。
信息备注
来源: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官网(研究院概况、机构设置、公示公告、人才招聘栏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清华大学官网及宁波晚报关于宁波分院成立的报道、高校就业平台发布的宁波创新中心招聘信息、公开百科条目。时效性说明:研究院官网“研究院概况”将“宁波分院”标注为现“院地合作办公室(宁波)”,机构设置页面亦以“院地合作办公室(宁波)”列示为该院业务部门;研究院官网公示栏于2021年5月14日发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此后宁波相关实体主要以“鄞州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创新中心”(宁创中心,2020年8月7日设立,前身为宁波分院)名义开展招才引智、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业务。报考前请以研究院官网及主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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