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介绍
一、单位基础属性
- 全称: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曾用名: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简称“区旧村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203786757135P。
- 单位性质:宁波市海曙区属事业单位。2019年9月由“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更名为“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设党组书记、主任等领导岗位(2019年9月起任党组书记的为路德峰,原主任为陈华锋)。
- 主管/业务归口:作为区政府系统区属事业单位承担旧村改造、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区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补助资金公示由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发布,业务上与该局关系密切。
- 行政级别:无权威公开信息。
- 登记状态:第三方登记公示平台(天眼查、企查查类页面)显示该单位为注销状态,其职能已由新组建单位承接(详见第四部分)。
二、单位职能/主营业务
- 承担全区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服务工作。2017年《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石碶街道辖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海政〔2017〕39号)明确原区旧村办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人,负责协调全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
- 参与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相关政策的落实,配合开展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资金补助的申报、核实、认定等工作(依据海党办〔2017〕104号、海党办〔2018〕63号、海党办〔2021〕77号等文件)。
- 2022年6月与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印发《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参与全区房屋征迁房票安置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 统筹协调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工作协调平台机制,负责拆迁项目备案管理、拆后地块日常监管、拆迁项目档案检查及对镇(乡)街道的业务培训指导等。
三、组织与规模
- 内设机构、编制数量及在编人员规模均无权威公开数据。
- 可确认设有党组书记、主任、副主任等领导职务;对外业务涉及征收拆迁政策、计划财务、项目备案与档案管理等条线。
四、招考相关重点
- 该中心无独立对外公开招聘的公开记录。海曙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由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公告通过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网及区人力社保局页面发布,统一在“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bmxt.nbhr.org.cn)网上报名,程序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 机构变动提示:原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与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已整合组建为新的“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审计局网站2023年1月信息)。新单位办公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6楼,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举办单位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党组书记林军华。报考时应以新单位及区住建局相关口径为准。
- 相关岗位专业方向多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土地(自然资源)管理、法律、财务财会、中文文秘等,具体以当年公告岗位表为准。
- 薪资福利:无官方公开口径,不作推断。
五、优势与备考提示
- 该单位名称已不再对应独立存续机构,报考和职位检索时须注意区分“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与现“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避免按旧名称定位岗位。
- 整合后的业务集中于全区国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拟订、指导督促与综合协调,专业性较强,工作对象涉及镇(乡)街道、村集体和被征迁家庭,需熟悉征收法规与地方政策(房票安置办法、集体土地拆迁工作指引等)。
- 备考可重点关注海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与区住建局发布的工作信息,以及历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中的岗位表与专业要求。
六、信息备注
- 主要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网(《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通知、原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人大建议答复、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补助资金公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等)、宁波市审计局网站《海曙:项目联动发力促进新设区级部门健康发展》(2023-01-05)、海曙区政府部门文件与“区房屋征收中心”栏目、天眼查/企查查事业单位登记公示页、百度百科人物词条。
- 检索时间:2026年9月17日。单位已于2022年底至2023年初完成整合,网站亦无独立官网;上述整合与注销信息以第三方登记公示及政府网站公开信息为准,用于报考决策前请核对最新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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