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2017级定向培养临床医生,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流程,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定向培养临床医生工作的通知》(象卫发〔2017〕59号)文件精神,确定了第二批拟录用人员。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9月2日至9月8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74-89387316(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4-89386418(象山县纪委县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803组织人事科;象山县后堂街21号县府大院内(象山县纪委县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2017级象山县定向培养临床医生拟录用人员名单(二).xls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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