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员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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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开发区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员工公告


    宁波大榭开发区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大榭开发区海滨花园物业楼B座。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等。为完善公司人员岗位结构,填补因人员退休、离职造成的岗位空缺,公开招聘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管理员3名(劳务派遣)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报名。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失信记录。

(5)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2.专业要求:

会计等财务类相关专业、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安全工程、应急管理、电子设备与管理、园林设计、环境、室内装饰设计、法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计算机信息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社会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业管理等其他与岗位职责相关联的专业。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5.10.24-2025.11.4

2.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应聘岗位”)发送至指定邮箱:1715885850@qq.com。

(2)如因应聘人手机号码漏填、错填、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结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咨询电话:0574-86765429  孙老师

3.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邮箱或现场递交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如有);其他可证明工作经历或业绩的材料。

(2)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信息不实、材料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公司人事通过邮箱或短信发送面试通知。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

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入面试测评环节,择优录取,具体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岗位匹配度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初试)时,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以便现场审验。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初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布进入面试(复试)人员名单。

(5)以面试(复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择优录取。

5.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薪资面议。

3.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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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简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管理员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4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4 23:59:59
报名方式
1715885850@qq.com, 0574-86765429
数据来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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