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宁波市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建设奖补工作的通知》(甬农发 [2023] 42号)、《江北区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若干政策》(北区政发〔2024〕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4年度我区稻渔共养补助资金拟发放对象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2024年度我区稻渔共养补助资金分配公示表
序号 |
时间 |
企业名称 |
稻虾养殖面积(亩)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2024 |
宁波江北杨洋农业专业合作社 |
457.02 |
119.18 |
2 |
2024 |
宁波江北朴素家庭农场 |
500.32 |
156.57 |
总计 |
957.34 |
275.75 |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向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7225258。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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