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资格复审通知(2025年10月30日招聘公告)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公告》(2025年1030日)规定的程序,口腔医学系教师、辅导员1、综合档案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已于1219日公布,现就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

1.电子邮件与现场复审相结合

1)电子版材料:2025年122916:00前,全体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材料以压缩包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scnchs@163.com。

2)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6年14日上午8:30-11:30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51号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北楼414-A

2.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取得后续测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若有特殊情况,请邮件告知或拨打电话0574-88126410(人事处)提前沟通,未事先沟通且未按时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放弃后续测试环节。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如有拟于2026年16日进行)。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岗位

材料

电子邮件

现场

所有岗位

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各栏目如实填写,如部分栏目确无内容则填“无”。

WORD版+纸质签字彩色扫描件

提交纸质签字原件

2.身份证(注意复印件正反面印制在一页上)。

3.本科与硕士两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仍未毕业的应有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

4.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佐证:《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中所填相关证书、学术成果、奖项荣誉等业绩佐证。相关栏目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内容,一般不超过3项,填写内容与佐证一致

彩色电子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

口腔医学系教师岗位

1.历届生应聘口腔医学系教师岗位,具备3年及以上口腔医院、技工企业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彩色电子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提交原件

辅导员1岗位

1.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应注明现政治面貌及入党时间

2.大学期间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彩色电子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

综合档案管理岗位

1.历届生应聘综合档案管理岗位,具备2年及以上档案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彩色电子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提交原件

 三、后续测试安排

教师岗位试讲时间初定于2026年1月7日-9日期间择日进行,考试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待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所有岗位面试时间初定于2026110日,考试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51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26410,邮箱:rscnchs@163.com。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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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简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口腔医学系教师,辅导员1,综合档案管理
报名方式
rscnchs@163.com, 0574-88126410
数据来源说明:

本站公告均聚合自权威官方渠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发布平台、国资委及其下属国企、央企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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