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才貌(3***24196905*****5 ):
为调查了解宁波千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有关情况,请你在本公告送达后7日内到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庄桥所(宁波市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6号楼202室)接受询问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
2. 宁波千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 宁波千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相关材料。
办案人员:徐飞龙、裴国强 联系电话:0574-87582361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