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2026061001ZP0000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0 17:24:00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系宁波人才发展集团的一级子企业,是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副会长单位、宁波人力资源发展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深耕人力资源服务核心赛道,为客户提供人力资源外包、人才派遣、人才招聘、管理咨询、产业园区服务等人力资源全链条解决方案,始终秉承“专业引领·匠心服务·肩负责任·培育品牌”的经营理念,以高水平的人才服务助力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的办法进行。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的;

4、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不诚信记录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

年龄要求

专业及其他要求

派遣外包中心

区域服务专员

1

本科及以上

学历学位

30周岁及以下

1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或法律、民商法等法学类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2根据项目服务需要,需接受常态化前往宁海、奉化、北仑等县(市、区)进行派遣外包项目服务,能适应长期出差工作,有C类及以上驾驶证优先,有人力资源行业工作经验优先;

3拥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胜任多任务并行工作环境,确保项目高效推进与落地;

4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7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或认证书确认时间为准)。

派遣外包中心

项目服务专员

1

本科及以上

学历学位

30周岁及以下

1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或法律、民商法等法学类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2根据客户需求与项目工作安排,提供成本测算、人员招聘、劳动关系处理、现场管理等驻点服务,确保响应及时、沟通高效;能适应驻点服务的工作模式,有C类及以上驾驶证优先,有人力资源行业工作经验优先;

3拥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胜任多任务并行工作环境,确保项目高效推进与落地;

4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7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或认证书确认时间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4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统一报名端口进行报名(建议转跳至电脑浏览器打开)。

RC2026061001ZP0000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 宁波招考网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员招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

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填写详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初试人选,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初试人员,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少于招聘职位指标数1:5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人数少于15人的,初试直接组织面谈,面谈合格分为60分;若有效人数多于15人(含)的,初试分为面谈和笔试,面谈和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按面谈成绩占比60%和笔试成绩占比40%规则加权计算得出初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面谈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不得少于3人,否则取消该岗位。

初试当天对入围初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初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谈的,视作放弃初试资格。

(四)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环节。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复试成绩并列,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合适人选不足,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五)体检、考察

统一组织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在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应聘人员手机号码错误、停机等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4-83867523、89028612

受理时间: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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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简介

招聘岗位
区域服务专员,项目服务专员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6-18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6-24 23:59:59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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