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余姚市住建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 岗位名称 |
招聘指标 |
岗位要求 |
| 驾驶员 |
1 |
1.余姚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6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8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2.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不限; 3.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1照及以上满3年,会开手动挡,驾驶技术娴熟,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有应急夜间用车情况,适合男性。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余姚市南滨江路218号(住建局802室)
报名方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记录证明(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住建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面试和技能测试)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入围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测试内容、办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三)体检
考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得分高者排列在前,若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可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所填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的未录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作为住建系统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五)户籍、学历取得时间及驾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6年6月16日。
(六)本公告由余姚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89554899。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