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管理相关规定,招聘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拟录用胡琴同志,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位)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专业
拟录用岗位
1
胡琴
女
1994.09
大学本科
群众
浙江财经大学
环境设计
宁波市北仑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中心门店营销专员
公示时间为三天,从7月6日起至7月8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组织人事部联系,要求反映者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74-88273053
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