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江北区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十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8-11 17:16:0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27日至11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江北区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3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政协机关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4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第一议题’学习质效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对标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机关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科学统筹谋划、合理统筹学习安排,常态化规范开展理论学习。明确专人统筹负责“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制定、内容梳理及会务记录等工作,规范完善学习台账管理,详实登记学习时间、议题内容、参会人员等关键信息,切实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地落细、常态长效。②对本年度以来机关党组“第一议题”学习频次、议题数量达标情况开展逐项核对自查,严格执行学习标准,每月开展至少2次机关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单次会议学习议题控制在5个以内、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机关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0次,学习议题22项。③坚持学以致用,紧扣学习主题,结合政协履职主责主业及各专委会工作实际,每季度安排2名及以上班子成员围绕分管工作、岗位职责开展集中研讨。今年以来,已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服务业大会精神等议题,累计安排15人次进行交流研讨,学习研讨质效稳步提升。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二、关于“围绕大局建言献策还不够精准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2.关于“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聚焦江北区三大提升行动,全年安排双周协商20场次,协商计划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三办联合发文;安排重点调研课题7项,委员议事35场次,工作要点经区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6年5月,已完成“双周协商”1场次,“委员议事”19场次;重点调研课题和剩余“双周协商”“委员议事”按计划有序推进中。②聚焦“推进高质量项目引育提升行动”,结合区委破解“最难一件事”工作要求,围绕助力破解招商引资质效提升短板,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协商议政。3月11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破解“最难一件事”暨助力破解招商引资质效提升短板工作务虚会,明确工作路径;起草《江北区政协关于开展破解“最难一件事”助力招商引资质效提升的实施意见》,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区政协六届二十五次常委会会议上协商讨论,发动委员积极主动参与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组织委员赴外地开展调研,为江北招商牵线搭桥。③聚焦“推进高水平创新转型提升行动”,围绕“江北区传感行业初创企业发展”“前洋开发区进一步发展路径探索”“楼宇经济发展”“人工智能赋能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主题开展履职,相关履职均已开展前期调研并按计划有序推进中。④聚焦“推进高品质城乡融合提升行动”开展履职,其中,拟于8月初聚焦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举办“书记委员面对面”交流协商活动。“新马路城市更新”“安全韧性现代水网体系建设”等已开展前期调研并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该问题整改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关于“专业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履职实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围绕林特经济开展履职活动。1月农业界围绕“发展林特经济”开展界别活动,进行深入交流讨论,并提交提案《关于深化林特经济与民宿联动融合 助推江北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3月组织开展“山水藏灵芽 香茗醉江北”江北区春茶开采节活动,助力江北茶产业发展;4月组织开展了“翠屏春晓 茶韵三勤”,探索村“茶产业+文旅”发展新路。②明确专委会履职重点,结合各专委会职能分工,梳理专业领域与区域发展重点的结合点开展履职,制定《宁波市江北区政协2026年工作要点》并经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各专委会结合职能分工开展履职。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区政协2026年第5次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通过《中共宁波市江北区政协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2026年度江北区政协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②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区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在2026年第10次机关党组会议进行集体廉政教育谈话。2026年5月组织开展对办公室、各专委会及下属单位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23条。2026年第12次区政协机关党组会议上,对各专委会负责人汇报的廉政风险排查情况并进行逐条研究,并由机关党组书记对各专委会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心谈话。③明确专人每年12月前开展一次《五张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确保落实到位。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5.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5月7日召开区政协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由区纪委区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四级纪委全会精神,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②3月20日召开的区政协2026年第5次机关党组会议,会议要求将党风廉政要求贯彻落实到政协协商议政、民主监督、提案办理、委员培训等各项活动中,持续加强干部和委员教育管理。③5月,机关党组成员已分别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四、关于“内控管理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专项整改,梳理排查所有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按规定程序严格执行到位,经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对外使用服务项目,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要求,相关事项及时提交区政协机关党组会议审议决策。②开展专项自查,对2021-2025年以来所有合同和资金支出事项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审核机制,机关党组成员分别对分管范围内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着重检查今年以来决策事项是否符合范围要求、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完整、资料归档是否齐全规范等,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7.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规范财务报销流程。组织开展报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明确了各类研讨活动报销时必须提供活动审批表、签到表、活动照片等相关附件,确保财务审批流程符合规定,目前已严格执行。②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开展财务制度学习,认真学习公务出行报销、会议培训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等制度规定;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审计、采购、工会经费管理、统计等相关业务培训,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合规合法。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8.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集中学习工会经费报销审核的相关规定,强调要求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工会会员住院慰问等支出必须附住院证明等佐证材料才给予报销。全面梳理自查2021年以来工会报销凭证材料,对未附相关证明材料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新的问题。②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机制,严守经费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工会章程及经费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严禁慰问非工会会员、超范围支出。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9.关于“制度规范未建立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全面盘点。2026年4月启动了固定资产全面盘点工作,落实专人开展,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盘点、登记等工作。②建立健全政协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宁波市江北区政协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做到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③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资产管理相关流程,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组织财务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升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10.关于“工程及服务采购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所有建设服务类的采购都按照要求在中介超市选取项目实施单位的要求。②开展采购管控自查,完成2021-2025年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梳理,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③制定出台《宁波市江北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对经费审批、预算管理、支出报销、服务采购等环节进行规范,做到今后所有采购依法依规、程序到位、闭环管理。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五、关于“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关于“党建工作开展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政治引领,4月8日召开区政协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专题学习会,机关支部委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切实压实党建责任。②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支部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开展党课开展情况自查,切实将党课开展情况纳入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支委成员履职考核重要内容。③详细制定2026年度区政协机关支部党课计划和季度安排,明确了每季度党课的主题、主讲人、参与对象、学习内容和形式,并形成任务清单张贴在区政协公告栏内进行了公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课,确保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正常、有序、高效地开展。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

下一步,区政协机关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政协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深化思想淬炼,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实践转化,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和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际成效,始终确保政协机关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持续狠抓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细化举措、稳步推进落实,持续补齐工作短板。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三是持续推动融合赋能,提升履职质效。坚持以党建引领政协履职,丰富党建与履职融合载体,聚焦江北发展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升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广泛凝聚各界共识。持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委员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为江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政协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182144;邮政信箱: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1号楼区政协513办公室;电子邮箱:501883604@qq.com。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政协机关党组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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