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十届区委第十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8-28 14:30:0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28日至11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6年3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以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3月18日,在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审议中巡综合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情况反馈会精神、区委书记专题会议讲话精神、区委巡察情况反馈会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迅速召集全局科站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3月25日,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议,高质量制定《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做到上下贯通、系统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领办涉及局党委中心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干部队伍建设等7个重点反馈问题,全力推动深层次问题与体制机制障碍一体破解。其他班子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分管领域问题清单靠前督办,严把整改质量,确保整改工作高位推动、高效落实。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细化、分类建档,制定详实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举措,每个问题列明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常态化整改督导机制,统筹推进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整改工作,打通上下整改衔接壁垒,杜绝上热下冷、整改脱节问题。定期开展整改督查调度,跟踪整改进度、核验整改成效,对滞后事项及时督办提醒,动态更新整改台账,从严从实抓好问题销号,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常态长效。在巡察整改中,建立完善制度10项。

一、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实施高品质城乡融合行动。印发《江北区深化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推进高品质城乡融合提升)行动方案》;制定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重点项目“五张清单”,常态化开展统筹调度工作机制;落实农办“缩差”牵头抓总作用,4月17日组织召开区委农村工作会议及“缩差”工作推进会;3-5月召开增收工作专题会议3次,研究农民收入、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持续推进“缩差”发展轴建设,强化项目支撑。二是扎实推动片区组团建设。申报重点村组团片区2个,半浦村(姚江农业公园片区)、南联村(云湖片区)已分别列入2025年第二批省级重点村名单、2026年第一批省级重点村名单。三是提低扩总促集体经济发展。强化慈城镇“消薄共富”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进度追踪。聚焦“一村一策”,推动要素统筹提升经营性收入排名靠后村的增收能力。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完成新一轮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2026年3月对新一届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开设集体经济发展专题辅导课程,打造懂经营、能带富的“领头雁”队伍,打好“村村联建、村企合建、村政共建”组合拳,盘活闲置厂房、农房等资源,探索形成集体“三资”“一图五码”工作模式。

二、关于“水生态环境治理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深入剖析原因,精准查找症结,严格较真碰硬,第一时间立行立改。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改销号,水体各项指标已达到要求,同时坚持常态落实跟踪监督治理。二是压实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河道水质日常监管,健全问题提醒交办工作机制,常态开展河湖智能监管巡查,及时与属地同步相关问题数据,重点问题及时提醒交办,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实施排水体系市政管网一体管养,健全日常管养制度机制,加大第三方管养监管力度,制定巡检项目考核细则,规范巡查养护方式方法,对重点管网排口每日开展巡查,对其他一般排口每月巡查全覆盖。三是举一反三,推进综合整治。围绕水环境治理重点领域,深化“甬有碧水”行动,坚持水岸同治、标本兼治,统筹推进重要河道生态修复治理,综合施策优化河道生态功能,推进排水提标改造和再生水厂周边公共管网盲区覆盖工程。

三、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融合水利和水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结合智慧水利水务平台,完善防汛防台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水雨情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及时发布、应急响应及时传达等风险处置全链条闭环。二是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积水点管道、泵站能力提升工程,增强积水点排水能力,启动部分路段市政雨水泵站新(改、扩)建前期研究,开展工程现状调查、安全与合规性检查、选址论证等工作;完善非工程措施体系,全面接收涉农街镇和六横六纵雨水设施,实现雨水设施市区两级一体化运维;强化协同应对,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预报、住建交通和属地街镇的协同联动,强化统一协调和信息共享。三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履行,组织工作人员赴区社会治理中心专题学习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民生一点通”等平台系统的案件流转规范以及对疑难件办理协调处置方法。

四、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出台配套细则。第一时间开展调研排摸,于2026年1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江北区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展销店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江北区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电商或专窗销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江北区投资主体入村创业补助申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江北区进村创业就业农创客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等产业政策条款配套实施细则。二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组织相关科室干部多次下沉一线,对全区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返乡创业人才等进行走访,现场解读新出台的实施细则,确保应享尽享。2026年3月份,在全区村(社区)党组书记培训班上开展政策宣讲。

五、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够精准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总结“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效借鉴。二是深入谋划“十五五”规划,统筹考虑各类资源要素,科学论证“十五五”规划项目,确保规划项目能有序推进。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规划计划培训会议,学习资源争取、项目投资统计、用地报批等业务知识,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六、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政治生态情况建设,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和分析,形成自查报告,并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研究。二是严格落实“一案五必须”,在各党支部进行案情通报,同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案件剖析提出防范措施,做好问题整改和回访督促。组织党员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三是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日常教育,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开展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对分管科站人员的谈心谈话。

七、关于“下属单位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于2025年10-11月期间,对下属单位已实施的小型维修工程开展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健全管理体制。针对管理漏洞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齐制度短板。三是对局下属单位2021年以来固定资产管理、资金支出、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八、关于“工程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进度、质量、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强化审批服务,完成《水利建设项目涉水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单》汇总编制,对项目法人开展涉水审批专项培训,清单式告知项目法人涉水审批要求及流程。三是强化过程监管,根据《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管理,前期报批落实立项、可研、初设等程序。施工过程由专项小组管控质量、安全、工期、造价,通过例会、分级变更审批实现全过程监管。工程验收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完工后完成决算审计和档案归档,实现闭环管理。

九、关于“个别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问题整改,对巡察发现的个别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缺失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同时对2021年以来在建项目及完工未竣工项目进行专项自查自纠,实现全面销号。二是加强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作手册(2023版)》《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三是制定《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同步强化协同监管,不定期邀请相关部门参与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做好隐患排查、进度预警等工作。

十、关于“水利项目法人责任制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厘清相关科站工作边界,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印发《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前期、项目报监、施工过程管理、验收等各关键环节要求,严格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水利项目建设管理。

十一、关于“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工程项目实施与监督,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方案等事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局党委决策机制,推进决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组织集中学习《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发布<全省招标投标领域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的通知》《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及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确保业务干部及时了解最新招投标相关规定,提高业务能力,在招标文件起草和审查时做到公平公正。

十二、关于“项目履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项目履约保险未及时续保问题进行纠正,建立工程履约评价制度。二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系统学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上级文件2次,召开排水设施养护项目履约交底会2次,指导3个货物采购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在提升项目质效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十三、关于“服务采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25年7月至2026年5月我局限额以下服务采购项目开展自查,并通过座谈调研限额以下服务采购项目定价机制。二是制定《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了小型项目的竞争性比选、采购程序以及控制价编制取费依据。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和评估下属单位房产,启动招租工作,做到应租尽租。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监管和检查,定期开展资产巡查,重点检查资产使用状态、维护情况、租金支付履约状况等,及时做好房屋出租管理及到期后续租或重新招租等衔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五、关于“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机关党委指导开展各支部换届工作,各支部已于2025年11月28日完成换届。二是组织各支部委员参加机关党务工作业务能力培训,夯实党务工作理论功底,掌握党务业务流程与实操规范,提升履职能力与实务水平。三是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明确全年党建重点任务、学习安排、活动部署及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与业务融合,细化落实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年党建工作有序落地、提质增效。

十六、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2025年7月以来服务采购合同备案程序进行全面自查,均按规定履行了党委会备案程序。二是制定印发《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进度、质量、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根据制定的《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管理,重大事项严格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规范。

十七、关于“调动干部积极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党员干部先锋引领作用,开展重难点工作推进调度工作,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干事活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工作氛围。二是局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围绕政治素质建设、干部队伍结构、能力素养提升、人才选育管用等方面开展专题讨论,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撑。三是切实加强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多途径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扛起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严防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明确时限、细化举措,确保问题见底清零,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农业农村领域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围绕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房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完善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风险防控,形成靠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强化成果转化,赋能乡村振兴。紧扣农业农村工作中心任务,将巡察整改与乡村振兴、水生态治理、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以整改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整改实效推动农业增效、农村增色、农民增收,为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356363;电子邮箱nbjb_nyncj@163.com。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党委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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