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深化背景
为满足轨道交通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保障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顺利实施,确保项目按既定目标建成通车,充分发挥其对宁波北部副城发展的战略引领作用。应江北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特开展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工作。
二、实施深化范围
本次调整JB10-03-08与JB10-03-13地块,地块位于宁波市甬江街道夏家地段内,调整范围北至益宁路,南至黄龙港河沿河绿带,西至梅竹路,东至华业街,总面积约5.64公顷。
三、实施深化内容
结合轨道建设方案,将JB10-03-08和JB10-03-13两个地块划分为四个地块。其中JB10-03-08-02、JB10-03-13-02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城市轨道交通和广场混合用地(S2+G3),用地面积分别约为0.1公顷和0.53公顷,绿地率均为35%;JB10-03-08-01、JB10-03-13-01地块用地面积分别约为1.75公顷和2.03公顷,其余控制指标不作调整。
调整前指标表

调整后指标表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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