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系宁波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9800万元。公司深耕于大宗商品流通行业,是行业内领先的大宗商品集成服务商,主要围绕大宗商品全产业链上下游,为客户提供涵盖原料采购、产品销售、物流仓储、信息服务、期现结合等一揽子供应链集成服务,主营产品包括钢材、铁矿、焦炭、冶金煤等黑色系品种。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连续13年收获“双百强企业”称号。2025年,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获得宁波市综合企业百强第23名,宁波市服务业企业百强第7名。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信息
序号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数量 |
岗位要求 |
1 |
事业一部 |
外贸业务助理 |
3 |
1、本科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专业不限;985院校毕业优先,2026年应届毕业生;办公地点:杭州市上城区; 2、热爱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具备较强的行业敏感度、市场信息搜集分析能力及学习意愿,能快速掌握产业流程和产品知识;需具备黑色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实习经验;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客户服务意识,责任心强,能适应团队协作及业务拓展、国际出差等工作; 4、持大学英语六级(CET-6)证书,具备较强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能满足国际业务邮件、电话沟通等工作需求。 |
2 |
行政人力部 (党办) |
人力资源管理专员 |
1 |
1、研究生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专业不限;985、211院校毕业优先;2026年应届毕业生;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 2、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抗压能力,能够胜任薪酬核算、社保公积金及个税计算及申报全流程,能独立完成月度/年度薪酬核算、工资发放、薪酬报表编制及人工成本分析; 3、对《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感兴趣,具备敏锐的合规风险预判意识,为人诚信正直,责任心强,细致严谨,能严格遵守薪酬数据保密制度,适应薪酬核算期等高强度工作节奏,接受出差安排;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跨部门协作精神,熟练操作Excel函数。 |
3 |
国内业务管理部 |
国内业务管理专员 |
1 |
1、本科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法学类相关专业;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具有黑色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实习经验;办公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2、持大学英语六级(CET-6)证书;学习能力强,工作踏实认真,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3、做事灵活细致、有条理,具备一定创新思维与优化流程的意识; 4、逻辑清晰,身心健康,能适应出差及较强的工作强度,具备良好的抗压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
4 |
国际业务管理部 |
国际业务管理专员 |
2 |
1、本科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法学类或经济与贸易类相关专业;985、211院校毕业优先;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具有黑色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实习经验;办公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2、持大学英语六级(CET-6)证书,具备较强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和全英文合同条款解读能力,能满足国际业务合规审核需求; 3、具备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合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4、能够适应国内国际出差以及较高的工作强度,具备良好的抗压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
说明:工作时间、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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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12日
2、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简历、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回国/回境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有关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设定PDF格式并按照内容命名,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应聘职位+姓名”,发送至邮箱hr@ndig-kc.com;所有报名人员均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面试(笔试)人选,并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面试(笔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笔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笔试)当天对入围人员的身份证、简历、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所提供证明材料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笔试)资格。
(三)面试(笔试)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笔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笔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背调
体检和背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背调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背调,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五)公示
背调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六)其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1、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有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三、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320755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洪达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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