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象山县贤庠镇委员会关于宋哲天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5 00:00:00
中共象山县贤庠镇委员会 关于宋哲天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贤镇委〔2026〕33号
镇各办: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2019年修订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决定:
任命宋哲天同志为一级科员。
上述同志职务任免时间自2026年7月起计算。
中共象山县贤庠镇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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