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25年6月20日),教学秘书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就资格复审与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一)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7月30日上午8:30-10:30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51号综合楼北楼414-D
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若有特殊情况,请邮件告知或拨打电话0574-88126007(人事处工作日时间:9:00--16:00)提前沟通,未事先沟通且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视同放弃资格复审及测试。
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复审材料
现场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
1.身份证(注意复印件正反面印制在一页上)。
2.本科与硕士两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仍未毕业的应有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
3.省内人员佐证:浙江省内户籍、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入学前生源地相关证明。
4.其他佐证:《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中所填相关证书、学术成果、荣誉情况佐证。相关栏目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内容,一般不超过3项,填写内容与佐证一致。
二、测试相关事项
面试于2025年7月30日中午起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告知。
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团队协作能力、职业素养、教学管理事务处理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三、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51号
联系人:滕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26410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26007
邮箱:rsclwzp@163.com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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